加拿大学者英尼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著作《加拿大皮货贸易》一书中,首创了“大宗初级产品论”。他对加拿大的皮货、采矿业、木材业、石油等产业进行研究之后,为加拿大敲响警钟:不能只满足于初级产品的生产,否则在经济上将会受制于人,由此沦为英美等国的边缘。
数十年后,中国的稀土产业正经历着英尼斯所谓的“大宗初级产品论”。一方面国内中小稀土企业星罗棋布,以落后的生产工艺、低下的生产效率、巨大的原料浪费等手段挥霍着稀土资源,另一方面,作坊式的稀土企业之间为了生存展开你死我活的价格竞争和产量竞赛,造成了中国的稀土产业在产能、产量日益扩张的同时,面临着价格降低、利润萎缩、供过于求的局面。可以说,现在的国内稀土产业已经陷入了产能大而市场小、产量高而利润低、为求市场份额的再度降价的盲目怪圈中。
以目前的国内稀土产业现状来看,即使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暂时遏制了盲目开采,使得国际市场上的稀土供应量减少、稀土价格上涨,国内的小企业就会立即闻风而动,以较低的价格来扩大出口份额,这样就使得原有的减产联盟不攻自破,众多企业纷纷效仿的结果就是国内稀土行业的再度沦陷。可以说,这种短视的行为无异于自断手臂,最终的后果就是大家都面临着经济困局。而且,比这种行为更甚的稀土走私活动近年来十分猖獗,将原本已经处在谷底、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稀土价格再次拉低,从这个意义上讲,稀土走私活动更像是饮鸩止渴,不仅让国际稀土市场更加混乱,也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存续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抛开外在环境不谈,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实现。其一是有稳定、低廉的原料来源,其二是在商品市场上有稳定的价格和利润,简而言之就是有进有出。目前我国的稀土行业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盲目出口造成的价格困局,但归根结底是集中在上述两个方面:其一,缺乏对稀土资源的控制,其二,缺乏对稀土市场的把控。
但在国内,供大于求并非是因为稀土资源过剩,而是因为稀土企业数量较多之后造成的选冶能力过大,仅需十几年就能远远超过稀土矿的贮藏量,所以如果按照这个方式进行生产,国内的稀土资源很快就会消耗殆尽。而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中,我国对稀有金属资源和稀土资源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吸引欧美等国大量而廉价地购买了我国的稀土资源,而国内的稀土矿产价格异常低廉,欧美等国甚至关闭了自有的矿山,转而购买我国的稀土进行囤积。
稀土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开采工艺异常复杂,而那些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的稀土企业没有能力对其中所有的稀土成分进行析出;即使是规模较大的稀土企业,也可能因为受经济所限、开采方式粗放等原因,不能达到足够的科技研发水平,无法避免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稀土产业是个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项目,国内某大型稀土矿附近大量堆积的废矿石,不但占地较大污染了当地的环境,还造成巨大的辐射污染。
实际上,我国的稀土产业并非是完全盲目发展的。我国拥有近170家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的企业,但在这个数字之后,却潜藏着规模小、层次低的尴尬局面。
以目前的国内稀土行业形势来看,企业数量众多但大多数规模较小,不足以形成规模效应、产生国际竞争力、把持国际市场的稀土价格。曾经议论纷纭的南北两大稀土集团成立的消息看来遥遥无期,当下遍地开花的稀土企业将目光注视在稀土矿山这一资源领域,以占据资源就是占据财富的理念来进行开采。稀缺资源具有升值的空间,这就意味着其持有者手握“聚宝盆”,但如果按照国内现在的开采模式进行发展,不久之后“聚宝盆”就会因为资源枯竭而变成一个弃之可惜的矿坑。
真正能解决这种松散局面的方式莫过于建立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以组团式的生产方式来控制产量,以协作式的营销方式来进行销售,以联盟式的定价机制来确定价格,以集中式的科研团队来实现技术提升,以规模式的经营方式来获取资金支持。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采取的那种开放式生产、敞开式供应、盲目式恶性竞争必须结束了。
而就目前国内的稀土企业规模来看,虽然已经有几家规模较大、科技实力较强的稀土企业,但还没有一家堪与钢铁行业的几个寡头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企业,这就意味着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还是任重道远的。特别是在近百家稀土矿山、冶炼企业中,真正掌握了足够的稀土资源,掌控绝大多数稀土资源比例的企业仍未出现,这对稀土矿山的整合大计确实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由企业为主体进行的联合是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这种“企业联合体”在控制稀土价格的方面应该是比较有效的,而且由于这种方案是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的,其上下游产业链的联系比较紧密,便于今后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但这种“企业联合体”也存在着致命的缺点,那就是管理过于松散,容易发生群龙无首的局面,一旦国际市场上的稀土价格提高,极容易出现违背游戏规则的合纵连横,最后还是给对手造成可乘之机。
稀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因此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政府也有可能选择恰当时机采取宏观调控的方式,安排现有的大型有色或稀土企业对周边的稀土矿山企业进行整合重组。这种整合不同于上述基于市场进行的联合,更多的是建立在政令和法规基础上的,所以整合速度会比较快,力度也会较大,对稀土矿山资源和矿区周边环境的保护力度和科技提升具有较大意义。同时,这种整合方式便于企业控制开采资源的矿山数量和稀土产量。
借由稀土资源的优势,我国具有比较完备的稀土产业链,能生产出几乎所有规格、品类的稀土产品,但在这种大而全的表象之后,却是低端产品泛滥和高端产品匮乏的矛盾。我国稀土产业外销的产品绝大多数都是原材料和冶炼后的低端氧化物,本身就不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仍然是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这其实是国内稀土产业所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所以,在解决了分散问题的基础上,要在控制稀土低端产品出口的前提下,借由企业集团或企业联合体的经济实力,不断地提高科技研发水平。
低端的稀土金属氧化物和具有高科技的电子元件之间的价格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而在我国,稀土被大量使用在低端的冶金、石油设备的生产制造上,新材料研发则只有不多几家科研单位。如果科技实力上不去,即使坐拥全世界的稀土矿山,也没有能力将其加工为自己所需的元件,不能在最大程度上做到物尽其用、推进经济发展。
尽管外资具有进入稀土矿开采的强烈愿望,但根据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保证国家资源的切实需要,外资几乎不能进入这一领域。在这个情况下,如果能吸引外资携带科研能力进入国内的稀土深加工领域,将有助于国内科研水平的提高,但对外资进入稀土深加工领域还是需要比较慎重的权衡,以避免重蹈国内几家金矿的覆辙。
从根本上讲,即使中国政府出台相应的文件来规范稀土初级产品的出口数额,或者集中产业度、掌控稀土资源,其根本目的绝非是控制欧美等国战略资源的来源,也并非寄希望于暂时提升的国际稀土价格;而是以适度降低中国稀土在国际市场的份额比例,刺激市场在中国之外的资源供给地寻找稀土,适度提升国际稀土价格,为国内稀土行业的科技实力提升、产业聚合寻找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避免大宗初级产品成为制约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瓶颈。
数十年后,中国的稀土产业正经历着英尼斯所谓的“大宗初级产品论”。一方面国内中小稀土企业星罗棋布,以落后的生产工艺、低下的生产效率、巨大的原料浪费等手段挥霍着稀土资源,另一方面,作坊式的稀土企业之间为了生存展开你死我活的价格竞争和产量竞赛,造成了中国的稀土产业在产能、产量日益扩张的同时,面临着价格降低、利润萎缩、供过于求的局面。可以说,现在的国内稀土产业已经陷入了产能大而市场小、产量高而利润低、为求市场份额的再度降价的盲目怪圈中。
以目前的国内稀土产业现状来看,即使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暂时遏制了盲目开采,使得国际市场上的稀土供应量减少、稀土价格上涨,国内的小企业就会立即闻风而动,以较低的价格来扩大出口份额,这样就使得原有的减产联盟不攻自破,众多企业纷纷效仿的结果就是国内稀土行业的再度沦陷。可以说,这种短视的行为无异于自断手臂,最终的后果就是大家都面临着经济困局。而且,比这种行为更甚的稀土走私活动近年来十分猖獗,将原本已经处在谷底、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稀土价格再次拉低,从这个意义上讲,稀土走私活动更像是饮鸩止渴,不仅让国际稀土市场更加混乱,也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存续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抛开外在环境不谈,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实现。其一是有稳定、低廉的原料来源,其二是在商品市场上有稳定的价格和利润,简而言之就是有进有出。目前我国的稀土行业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盲目出口造成的价格困局,但归根结底是集中在上述两个方面:其一,缺乏对稀土资源的控制,其二,缺乏对稀土市场的把控。
但在国内,供大于求并非是因为稀土资源过剩,而是因为稀土企业数量较多之后造成的选冶能力过大,仅需十几年就能远远超过稀土矿的贮藏量,所以如果按照这个方式进行生产,国内的稀土资源很快就会消耗殆尽。而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中,我国对稀有金属资源和稀土资源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吸引欧美等国大量而廉价地购买了我国的稀土资源,而国内的稀土矿产价格异常低廉,欧美等国甚至关闭了自有的矿山,转而购买我国的稀土进行囤积。
稀土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开采工艺异常复杂,而那些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的稀土企业没有能力对其中所有的稀土成分进行析出;即使是规模较大的稀土企业,也可能因为受经济所限、开采方式粗放等原因,不能达到足够的科技研发水平,无法避免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稀土产业是个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项目,国内某大型稀土矿附近大量堆积的废矿石,不但占地较大污染了当地的环境,还造成巨大的辐射污染。
实际上,我国的稀土产业并非是完全盲目发展的。我国拥有近170家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的企业,但在这个数字之后,却潜藏着规模小、层次低的尴尬局面。
以目前的国内稀土行业形势来看,企业数量众多但大多数规模较小,不足以形成规模效应、产生国际竞争力、把持国际市场的稀土价格。曾经议论纷纭的南北两大稀土集团成立的消息看来遥遥无期,当下遍地开花的稀土企业将目光注视在稀土矿山这一资源领域,以占据资源就是占据财富的理念来进行开采。稀缺资源具有升值的空间,这就意味着其持有者手握“聚宝盆”,但如果按照国内现在的开采模式进行发展,不久之后“聚宝盆”就会因为资源枯竭而变成一个弃之可惜的矿坑。
真正能解决这种松散局面的方式莫过于建立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以组团式的生产方式来控制产量,以协作式的营销方式来进行销售,以联盟式的定价机制来确定价格,以集中式的科研团队来实现技术提升,以规模式的经营方式来获取资金支持。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采取的那种开放式生产、敞开式供应、盲目式恶性竞争必须结束了。
而就目前国内的稀土企业规模来看,虽然已经有几家规模较大、科技实力较强的稀土企业,但还没有一家堪与钢铁行业的几个寡头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企业,这就意味着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还是任重道远的。特别是在近百家稀土矿山、冶炼企业中,真正掌握了足够的稀土资源,掌控绝大多数稀土资源比例的企业仍未出现,这对稀土矿山的整合大计确实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由企业为主体进行的联合是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这种“企业联合体”在控制稀土价格的方面应该是比较有效的,而且由于这种方案是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的,其上下游产业链的联系比较紧密,便于今后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但这种“企业联合体”也存在着致命的缺点,那就是管理过于松散,容易发生群龙无首的局面,一旦国际市场上的稀土价格提高,极容易出现违背游戏规则的合纵连横,最后还是给对手造成可乘之机。
稀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因此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政府也有可能选择恰当时机采取宏观调控的方式,安排现有的大型有色或稀土企业对周边的稀土矿山企业进行整合重组。这种整合不同于上述基于市场进行的联合,更多的是建立在政令和法规基础上的,所以整合速度会比较快,力度也会较大,对稀土矿山资源和矿区周边环境的保护力度和科技提升具有较大意义。同时,这种整合方式便于企业控制开采资源的矿山数量和稀土产量。
借由稀土资源的优势,我国具有比较完备的稀土产业链,能生产出几乎所有规格、品类的稀土产品,但在这种大而全的表象之后,却是低端产品泛滥和高端产品匮乏的矛盾。我国稀土产业外销的产品绝大多数都是原材料和冶炼后的低端氧化物,本身就不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仍然是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这其实是国内稀土产业所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所以,在解决了分散问题的基础上,要在控制稀土低端产品出口的前提下,借由企业集团或企业联合体的经济实力,不断地提高科技研发水平。
低端的稀土金属氧化物和具有高科技的电子元件之间的价格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而在我国,稀土被大量使用在低端的冶金、石油设备的生产制造上,新材料研发则只有不多几家科研单位。如果科技实力上不去,即使坐拥全世界的稀土矿山,也没有能力将其加工为自己所需的元件,不能在最大程度上做到物尽其用、推进经济发展。
尽管外资具有进入稀土矿开采的强烈愿望,但根据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保证国家资源的切实需要,外资几乎不能进入这一领域。在这个情况下,如果能吸引外资携带科研能力进入国内的稀土深加工领域,将有助于国内科研水平的提高,但对外资进入稀土深加工领域还是需要比较慎重的权衡,以避免重蹈国内几家金矿的覆辙。
从根本上讲,即使中国政府出台相应的文件来规范稀土初级产品的出口数额,或者集中产业度、掌控稀土资源,其根本目的绝非是控制欧美等国战略资源的来源,也并非寄希望于暂时提升的国际稀土价格;而是以适度降低中国稀土在国际市场的份额比例,刺激市场在中国之外的资源供给地寻找稀土,适度提升国际稀土价格,为国内稀土行业的科技实力提升、产业聚合寻找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避免大宗初级产品成为制约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