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近日,由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巴中市2020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审查,并获得国家补助资金710.91万元,补助资金额度排全省第六位。
逐级分解治理任务 抓好实施方案落实
《方案》明确,将根据巴中市境内生态问题严重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摸底核查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将治理任务逐级分解,抓好实施方案落实。2020年,巴中市将对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巴州区境内共计73座具有突出地质环境问题的废弃露天矿山,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采矿疏干区抗旱保苗蓄水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等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总计面积1207亩。
治理工作在保证地质环境稳定基础上,修复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结合植被恢复和山体修复,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按照确定的总体目标,修复一批在库中注销一批。
在具体工作中,根据矿山是否位于“三区两线范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群众聚居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交通干线、海岸景观线)、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是否为历史遗留或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废弃露天矿山、历史遗留或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废弃矿山、国有大型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废弃矿山等因素,综合考虑将巴中市拟完成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工作紧要程度划分为三个指标:急需治理矿山、较急需治理矿山、一般需治理矿山。根据指标,巴中市急需治理矿山32个、较急需治理矿山12个、一般需治理矿山29个。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巴中市概算投入7755.83万元。其中,平昌县生态修复总费用为2603.09万元,通江县生态修复总费用为2263.58万元,南江县生态修复总费用为2300.69万元,巴州区生态修复总费用为588.47万元。“在具体实施中,将会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修复工作中将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在确保边坡稳定及场地稳定的基础上,考虑适宜区域内的绿化效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方案》明确,治理恢复工程主要措施为: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工矿废弃地整理工程、零散坡耕地整理工程、土壤平整及重构工程、林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采矿疏干区抗旱保苗蓄水工程;开展地质灾害治理恢复工程(包含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
据悉,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实施后,将极大的遏制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巴州区的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改善周边的环境生态和人文居住条件,经矿山生态修复后,粗略计算可新增加耕地约292.14亩,新增林地915.00亩,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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