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9月4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提出:《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以下简称“《炮制规范》(2023年版)”)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炮制规范》(2023年版)是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应当遵循的法定依据。
自《炮制规范》(2023年版)实施之日起,凡原收载于《北京市中药炮制规范》(1986年版)、《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2000年版)、《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品种,《炮制规范》(2023年版)收载的,相应原标准废止;《炮制规范》(2023年版)未收载品种,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品名相同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品名不同的,仍按原标准执行,但均应当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通用技术要求。
自《炮制规范》(2023年版)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 〈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3个饮片品种炮制规范的公告》(公告〔2020〕1号)所涉及的大黄粉、沉香粉、灵芝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废止。
北京市药监局各分局应当督促辖区内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严格执行《炮制规范》(2023年版),并加强对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中药饮片零售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辖区内有关经营、使用单位遵照执行《炮制规范》(2023年版)。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青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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