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永祥二期3.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环评公示


来源: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光伏硅材料制造项目(二期3.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中国粉体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光伏硅材料制造项目(二期3.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光伏硅材料制造项目(二期3.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龙翔路999号;


(5)总投资:350000万元;


(6)项目概况:公司二期拟新建3.5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建设主要含还原厂房,精馏装置、冷氢化装置、尾气回收装置及相应配套装置和公用工程。项目采用公司自主研发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大型节能还原炉、高效耦合精馏技术、树脂吸附工艺、高效大型冷氢化技术、新型渣浆处理技术等先进技术。


二、建設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龙翔路999号


邮编:6148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196432430


邮箱:chenling@yongx.net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邮编:610021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13281138271


邮箱:hp2s4742@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2020年2月10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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