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1月15日,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部分抗癌药采购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河南省公立医院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豫卫药政(2018)15号)和《河南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议价规则》(豫药联办(2018)26号),结合医疗机构申请和企业申诉,现对部分抗癌药品网上采购问题进行通知。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德国、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伊马替尼片(0.1g)在本次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议价工作中均未确认专家建议价,整组流标。为保障临床用药,经研究,上述3家企业生产的伊马替尼片(0.1g)医疗机构均可采购使用。
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PDB数据库的统计数据,2018年前三季度,Novartis、江苏豪森、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伊马替尼片(0.1g)的全国销售占比分别为86.24%、13.08%和0.68%。河南省用药格局与全国基本一致。
此次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德国、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选择全部弃标,可谓各有各的筹谋。弃标后三家企业生产的伊马替尼片(0.1g)医疗机构均可采购使用,预计对整体竞争格局不会产生大的影响。随着各地招投标工作的积极推进,如何进一步做好配套措施,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