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月20日回复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对上报的《关于注销山东省平度市滑石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青安监〔2018〕52号)、《关于注销青岛龙翔矿业有限公司等10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青安监〔2018〕66号)做出决定,经研究,同意注销山东省平度市滑石矿等11家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督促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送交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档,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无证开采现象发,同时督促青岛昌宏矿业有限公司依法完成尾矿库闭库。
附件: 注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内容来源: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