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近日下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材行业中涉及涂装工序的主要有木质家具制造和金属家具制造。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含涂装工序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该标准不适用于GB/T22124.1界定的热喷涂工序,其自行监测参考HJ819或其他行业指南。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锅炉的自行监测,按照HJ820执行。
涂装是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技术,将不同种类的涂料涂覆在物体表面并牢固附着于被涂物体的涂料成膜工艺。包括涂料调配、机械预处理[抛丸、打磨、喷砂(丸)、清理等]、化学预处理(溶剂擦洗、酸洗除锈、擦洗除锈和化学脱脂等)、转化膜处理(磷化、钝化、锆化、硅烷化等)、涂覆(含底漆、中涂、面漆、清漆、胶)、流平、固化成膜等生产环节的工序。
相关单位应于2019年3月13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生态环保部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