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文严打无证盗采稀土行为


来源:海峡导报

[导读]  日前,福建省国土资源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2016年度稀土矿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对无证盗采稀土矿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通知明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稀土和钨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还强调要规范稀土回收相关问题。
中国粉体网讯    3月22日,来自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消息,福建省国土资源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2016年度稀土矿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对无证盗采稀土矿行为,一经发现,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100%上报县级政府关闭;对以各类工程建设为由,未经批准擅自回收利用稀土资源的,一律按无证开采予以查处并取缔关闭。

  通知明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稀土和钨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责任书要分别上报省、市备案;要定期对稀土和钨矿山企业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稀土和钨矿山企业超指标生产、将开采配额指标转让给他人、擅自扩大生产规模、不按规定上报数据、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福建省还强调,要规范稀土回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回收利用稀土资源,要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回收主体,强化环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回收指标纳入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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