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协鑫集成(002506)8月3号公告称,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前: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579,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调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485,7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据悉,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拟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建筑设施,购置安装TOPCon电池的生产设备、相应辅助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协鑫集成将具备新增年产10GWTOPCon太阳能高效电池的生产能力。
本次新建的TOPCon太阳能高效电池项目,通过采用叠加先进的选择性发射极(SE)技术,以及无损切割可切片钝化技术,使得该项目量产后的TOPCon电池转换效率将达到25%以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是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发展方向,顺应国家新能源政策对于鼓励高效产能、推进平价上网的产业要求,符合国家对新能源行业良性发展的政策引导方向。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加速推进协鑫集成TOPCon电池产业化落地,着力完善公司在N型高效光伏电池产业领域的布局,与公司合肥组件大基地项目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降低产业链综合成本,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参考来源:协鑫集成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预案修订的情况说明公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星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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