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和材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公布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近日公布了2012年度工程和材料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包括35个工程领域和22个材料领域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具体内容如下:

教育部关于发布2012年度工程和材料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技函[2012]77号

  部属有关高等学校,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2年教育部组织专家对35个工程领域和22个材料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结果

  1.工程领域 精密与特种加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连理工大学)等6个实验室为优秀类实验室; 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26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实验室; 微电子机械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南大学)予以整改,评估结果待定;其余为较差类实验室。

  2.材料领域 纳米器件物理与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等4个实验室为优秀类实验室; 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东理工大学)等16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实验室; 生物冶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予以整改,评估结果待定;其余为较差类实验室。

  二、优秀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在今后教育部重大项目计划中予以优先支持,具体组织申报程序另行通知。评估结果待定的教育部实验室限期整改。较差类实验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

  三、希望各有关高校和参评实验室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反馈的综合评估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抓紧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实验室水平的整体提高。

  对于评估结果待定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验室就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013年2月底前将整改方案报送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将在2年后对该类实验室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最终确定评估结果。

  四、为保证实验室持续稳定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推动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与评估周期相衔接,依照《高等学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此次评估的实验室及各有关高校应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换届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及时报送教育部科技司。

    
    附件:2012年度工程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推荐4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网友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粉体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粉体大数据研究
  • 即时排行
  • 周排行
  • 月度排行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