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对全国10省(区、市)的24家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4个月的现场检测调研,国家安监总局日前表示,我国石棉粉尘危害十分严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石棉矿山及石棉企业必须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进行粉尘危害治理。
在《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安监总局将我国石棉粉尘危害现状总结为三点:
一是大部分石棉企业粉尘防治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患病率极高。
二是相当多的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作业现场粉尘浓度超标严重。安监总局称,此次现场检测的9家石棉矿山粉尘浓度全部超标,最大超标倍数高达110.3倍,15家制品企业中有13家粉尘浓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7.9倍。
三是石棉矿山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方式粗放,防尘设备陈旧简陋、效果极差,整个作业场所粉尘飞扬、尘毒弥漫,加之大部分企业没有给从业人员发放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为此,安监总局要求石棉矿山及石棉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石棉粉尘危害状况的严重性,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针对石棉矿山企业的粉尘治理工作,安监总局提出,要重点抓住采矿、破碎、选矿三个环节,做到采矿工序采取湿式凿岩作业,破碎工序必须密闭并采用除尘设备,选矿工序尽量采用湿法作业,物料输送必须全程密闭并采用除尘设施。对于石棉制品企业的粉尘治理,安监总局指出,要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尽量采用湿式作业。
根据《通知》给出的时间表:石棉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从2011年1月开始。到2011年6月底石棉粉尘浓度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2011年9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2011年12月底,石棉粉尘浓度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依法提请地方政府按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据悉,安全监管总局将根据各地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督查。对于在治理工作中走过场、不认真、治理效果不明显,甚至造成石棉粉尘危害事故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作者:郑潇誉)
在《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安监总局将我国石棉粉尘危害现状总结为三点:
一是大部分石棉企业粉尘防治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患病率极高。
二是相当多的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作业现场粉尘浓度超标严重。安监总局称,此次现场检测的9家石棉矿山粉尘浓度全部超标,最大超标倍数高达110.3倍,15家制品企业中有13家粉尘浓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7.9倍。
三是石棉矿山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方式粗放,防尘设备陈旧简陋、效果极差,整个作业场所粉尘飞扬、尘毒弥漫,加之大部分企业没有给从业人员发放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为此,安监总局要求石棉矿山及石棉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石棉粉尘危害状况的严重性,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针对石棉矿山企业的粉尘治理工作,安监总局提出,要重点抓住采矿、破碎、选矿三个环节,做到采矿工序采取湿式凿岩作业,破碎工序必须密闭并采用除尘设备,选矿工序尽量采用湿法作业,物料输送必须全程密闭并采用除尘设施。对于石棉制品企业的粉尘治理,安监总局指出,要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尽量采用湿式作业。
根据《通知》给出的时间表:石棉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从2011年1月开始。到2011年6月底石棉粉尘浓度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2011年9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2011年12月底,石棉粉尘浓度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依法提请地方政府按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据悉,安全监管总局将根据各地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督查。对于在治理工作中走过场、不认真、治理效果不明显,甚至造成石棉粉尘危害事故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作者:郑潇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