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正式废止


来源:成都日报

[导读]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国粉体网讯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1995年3月24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年8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予以批准,至今已长达20多年。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认为,《条例》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20余年,曾为成都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条例》已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与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现状不相适应,且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覆盖,《条例》应当予以废止。(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茜茜)

推荐10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网友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粉体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粉体大数据研究
  • 即时排行
  • 周排行
  • 月度排行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