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元!彩虹新能源与中国玻璃订立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建材报

[导读]  双方就采购及供应光伏玻璃原片订立战略合作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10亿元

中国粉体网讯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源)与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玻控股)8月15日同时发布公告,该公司(作为采购方)与中玻控股(作为供应方)就采购及供应产品订立战略合作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10亿元(含税),有效期自2022年9月起至2025年8月止。



彩虹新能源公告称,随着公司彩虹咸阳超薄高透光电玻璃后端加工生产线项目第一条产线的全面投产及未来其余四条产线的陆续达产,公司对光伏玻璃原片等需求增加,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全面提升光伏玻璃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中玻控股公告表示,随着该集团玻璃产能扩张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集团光伏玻璃原片的供应能力及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本次战略合作旨在帮助集团获得持续及稳定的销售渠道,利用区域优势来节约销售成本并全面提升其光伏玻璃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策略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中玻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双碳”战略实施,为顺应国家低碳、绿色、节能、环保的发展理念,公司全面调整产品结构,实施产业升级,不断拓展新能领域,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生产线的申报建设工作。新建生产线的主要产品将涵盖超白太阳能压花玻璃(原片及钢化片)、太阳能镀膜玻璃及光伏背板玻璃。

截至2022年7月,中玻控股已完成6个新能源项目的听证工作,共计23座窑,合计熔化量为27400吨/天。项目建设地分别坐落在江苏省宿迁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吉安市、河南省商丘市、四川省宜宾市,总投资逾349亿元。此外,当前仍有三个新能源项目正积极申报听证中,共计7座窑,合计熔化量为8000吨/天。项目建设地分别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福建省龙岩市和江苏省东台市,总投资逾99亿元。

展望未来,中玻控股将充分发挥产品高技术、高品质和低成本的“两高一低”优势,贯彻“产品差异化”的经营策略,重点发展新能源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并提高其在总产量中的比重,实现由普通玻璃生产商转型为新能源玻璃生产商和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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