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按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周期和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进程,今年将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大规模报废回收开启之年。在动力电池的报废回收过程中,无论是梯次利用还是作为原材料回收处理都需要回收主体的支撑,不过目前来看,现实情况并不理想。一方面,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还处于缺位状态,相关管理也未能及时到位;另一方面,既有回收企业因为“吃不饱”而不得不寻求其他业务。
回收过程出现的问题
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还未就位
我国当前倡导退役动力电池先梯次利用再报废回收的原则,并且要求整车企业作为动力电池回收主体,承担动力电池回收责任。但是,由于整车企业大多仅是电动汽车的“组装厂”,而电池则由专门的电池企业提供,这就出现了动力电池回收三类主体并存的现象:第一类是整车企业;第二类是电池生产企业;第三类是动力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企业及原材料企业。
管理缺位致回收资质“迟到”
目前市场上既有的回收主体还面临无资质的尴尬境地,既有的回收主体虽然已经开始切入动力电池回收业务,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获得开展这一业务的“身份证”。
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完善
一方面,政府还未对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专门立法;另一方面,动力电池还未实现标准化,电池的形状、极芯构成、外壳材料等均不相同,这为回收利用工作带来巨大的难度。
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这些文件虽在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研究制定回收利用政策、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加强行业管理与回收监管等方面做了规定,但由于政策并不具有强制性,且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因此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回收技术和工艺水平有待提高
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仅停留在废物处理阶段,再利用以及循环再制造技术的研究尚未开展,电池回收涉及的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也没有具体的工艺措施和装备保证。
回收利用成本高、盈利难
退役电池尚无梯级利用渠道,直接报废处理,导致大量的经济损失。同时,电池回收需要经过放电、拆解、粉碎、提取等多个环节,设备和人力成本投入较大
动力电池回收还需联合作战
规模化未至,管理尚缺位,但依然没有消减各方势力的热情。“业内普遍认为,到2020年,动力电池报废回收一定会迎来大规模增长期。”区汉成表示,这也是目前除了车企、电池企业、原材料回收企业,资本也大举进军该领域的原因,他们也在谋求这一领域的新机遇。
邦普集团副总裁兼汽车循环事业部总经理余海军认为,大部分整车厂和电池厂在动力电池回收过程中存在经验缺乏、专业能力不够、没有电池回收专业处理设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