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赣州补贴稀土产业 加剧外地企业经营压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粉体网讯  近期,多家北京、太原、宁波的钕铁硼企业主,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包头和赣州出台的钕铁硼补贴政策——财政补贴当地相关企业销售额5%-7%,在行业产能过剩、企业开工率较低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经营压力。

  包头、赣州属于稀土产区,为了延长产业链,吸引深加工企业落地,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两地出台上述优惠政策。包头优惠政策在先,随后赣州也出台类似政策。

  包头、赣州两地政策出台,吸引了一些企业落地,但仍有不少企业在犹豫:针对销售额5%-7%的补贴额度,一些行业的利润率尚达不到这个水平,补贴力度很大,政策很诱人;但企业搬迁成本也大,搬迁还将面临新环境的不确定性,优惠政策能延续多久也是个问题。

  这本是多年来各地招商引资常用的“筹码”,企业也非常买单,趋之若鹜。现在却面临一个新的“问题”。2014年11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不仅包括税收优惠政策,非税收入、财政支出等优惠政策也列入清理范畴;开展全面的专项清理活动,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各省需在3月底前完成专项清理工作。目前,大多数省份已经下达上述通知,山东省政府2015年的1号文件就是关于清理优惠政策;贵州省政府成立专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长出任召集人,用于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外地企业承压

  钕铁硼为一种永磁材料,是以稀土为主要原料的下游应用产品。

  在北京开设有两家厂、从事钕铁硼生产十几年的企业主刘先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直言,包头出台的补贴政策让他们“非常难受”,获得补贴的企业还在扩张产能,目前行业景气度不高,很多企业开工率不到20%-30%,外地企业被迫进一步压缩产能。

  上述补贴政策是2014年年初,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出台的《关于对重点稀土新材料产品给予资金补贴的实施意见》,针对钕铁硼毛坯的补贴额度为10元/公斤。

  山西太原一家当地规模较大的钕铁硼企业,其总经理吴先生算了一笔账,包头企业生产成本比外地企业能便宜20元/公斤——包头稀土园区对园区内的企业有优惠政策,稀土原料供应比市价便宜6%;再叠加上新的补贴产品的10元,大概能达到20元/公斤。

  吴先生估摸补贴资金占销售收入比重能达到5%-10%。吴先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钕铁硼永磁产品品种很多,高端的一公斤价格能上万,普通些的能卖100到200元/公斤。

  宁波一家钕铁硼企业主任先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钕铁硼属于市场化竞争比较充分成熟的产业,整个行业价格水平波动不大,目前整个行业正常的利润空间大概只有5%-7.5%。

  刘先生也表示,目前钕铁硼行业跟钢铁、水泥一样,有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很多企业开工率可能就在20%-30%左右。在补贴政策的刺激下,受惠的企业继续加大扩张产能,外地企业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会进一步受挤压。

  山西磁材联盟秘书长毛俊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包头出台这个政策已经快一年了,当地企业已经拿到部分补贴款。总体而言,包头的产品卖得好一些,其他地方卖得少一些。但也因为品种很多,具体情况也不好说。

  补贴的洼地效应

  包头为稀土原料产地,原本多以原材料供应为主,近几年也在极力往行业下游延伸。这是很多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方向——不仅仅提供原材料,而是希望借由资源优势[-0.70%],做长产业链,创造更多附加值。

  在2014年年初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苗玉梁就表示,稀土新材料基地已列为包头市“五大基地”之首,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着手制定扶持稀土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政策,真正使包头市扶持稀土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这里的“稀土新材料”就包含钕铁硼产品。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表示,鼓励新材料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争取设立“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稀土新材料产品的销售补贴,扶持产业链延伸发展,形成稀土新材料企业集聚发展的洼地效应。

  “洼地效应”很快就迎来了效仿者。稀土原料另一个供应地——赣州,很快也下发了类似的文件。

  2014年8月份,赣州市工信委、财政局、国税局联合出台了《赣州市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暂行办法》,对使用市内稀土、钨原材料生产的高端稀土钕铁硼(含毛坯)及稀土永磁电机和钨硬质合金及刀钻具产品按销售收入的5%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市、区)受益财政共同负担。

  据赣州市稀土园区一家获得财政补贴的企业介绍,赣州的政策暂定一年时间,到2015年8月份截止,但并非赣州市所有相关企业都能获得补贴,目前仅稀土园区内的企业可获得5%的补贴。

  搬迁之困

  毛俊卿表示,京津冀、以宁波为中心的江浙地区、山西,这是国内传统的三大永磁产品基地。包头和赣州主要以稀土原料供应为主,下游的钕铁硼产品也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

  既然两地的政策力度那么优惠,外地企业往两地集中,是否可行呢?

  北京的刘先生表示,搬迁成本很大。管理人才、技术人员要重新招募;生产需要的循环水、电力、各种气体等大量基础配套设施,都得重建;成套生产设备,重新组装的费用要占设备总值的30%。整个过程下来,可能要花费几千万。

  刘先生直言,去包头稀土园区考察过好几次了,但也有很多担心。投资建厂周期要两年,政策持续多久也不确定,如果搬过去,政策又取消了,企业也有可能在折腾中死掉。

  宁波的任先生也表示,一个产业的发展,是有成套的产业链加以支撑,不像一个包装厂的搬迁那么简单。宁波当地的产业配套,是长时间积累起来的,不是想搬迁就能搬迁。

  太原的吴先生表示,钕铁硼产品的品种、性能很多,有些难度比较高、性能比较好的终端产品,在传统产地仍有优势,包头、赣州两地暂时难以抢夺市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宁波洽谈会上,有部分企业虽签署了意向合作书,但尚未去包头投产,很多企业仍持观望状态。

  优惠政策能持续多久?

  观望的一个原因,在于上述优惠政策究竟持续多久,仍是个疑问。

  有参与宁波招商会的企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时包头稀土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这项优惠政策在本届政府任内,应该会持续下去。

  近日,有北京的钕铁硼企业主致电包头稀土开发区招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财政补贴政策在近一两年内会持续。该负责人还表示,全国正在清理相关优惠政策,自治区政府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包头的优惠政策不会被清理,但外地很多相关的政策都会被清理掉。

  记者致电赣州市经信委,也未获得直接回应。

  目前,各省均已开展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行动,大批优惠政策可能面临终止的命运。

  根据国务院通知,对于财政支出管理,通知表示,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要逐步规范其他优惠政策,如通过财政奖励或补贴等形式吸引其他地区企业落户本地或在本地缴纳税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上述条款是对税法的“额外规定”,但财政补贴是否属于这个范畴,现在尚未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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