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镁砂出口走私案终审判决


来源:中广网

标签镁砂
大连海关今天下午通报说,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大连海关破获的“803”特大镁砂出口走私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对范大利等人的定罪、量刑部分及对被告人纪钢等的定罪部分,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对主犯纪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

    据了解,涉案的纪钢走私团伙自2002年起至案发时,共通过“假内贸、真外贸”的方式走私出口镁砂逾100万吨,其中2007年6月国家开征镁砂出口关税以来,累计走私出口镁砂36万吨,案值约4.6亿元,偷逃出口关税3500余万元;偷逃许可证招标费、镁资源保护费约1.1亿元。该案案值、涉税额之高、涉案货量之大为全国同类案件所罕见。

    “803”特大出口镁砂走私案的成功侦办,一方面极大地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不仅遏制了镁砂的走私势头,也对矾土、滑石、碳化硅等应证矿产品的走私违法活动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海关对镁砂走私活动的严厉打击,不仅保障了国家和地方税收,还有效维护了镁砂贸易秩序。目前,国内镁制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呈现良好势头,出口订单不断增多,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实现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的三赢。

    “803”专案是大连海关坚决贯彻国家政策打击高污染、高能耗及资源性商品“两高一资”商品出口走私的战例。据统计,从2003年以来,大连海关先后组织大型打击镁砂走私专项行动三十余次,出动警力两千余人次,车辆数百台次,对关区二十几个监管港口和非设关码头进行了多次巡查,共查获百余起镁砂走私案,涉案镁砂150余万吨,案值达人民币18亿元,在成功破获了803专案后,又先后侦破多起镁砂走私刑事案件,极大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使镁砂进出口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充分肯定。

【新闻链接】

    镁砂是轻烧镁、重烧镁、电熔镁、高纯镁等镁制品的俗称,是由菱镁矿经煅烧生产而成的初级产品。镁制品是冶炼行业不可或缺的耐火材料,广泛应用于建材、有色、汽车、环保、航空、航天、医药、农牧业等众多领域,小到制作豆腐用的凝固剂,大到“神州”系列航天飞船;从农业生产用的镁肥,到钢铁冶炼炉内壁的耐火砖乃至人们开的汽车,镁化合物和镁合金等无处不在,是人类赖以生存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宝贵资源。

    由于镁是最轻的金属结构材料,镁合金的强度比钢高,导热导电性能好,易加工易回收,被誉为21世纪绿色工程材料。由于它在航空、航天、汽车、环保等方面显示出其他材料不可替代的优越性,更使其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战略物资。辽宁省的菱镁矿占我国总储量的85%,占世界已探明储藏量的约20%。

    由于镁砂矿形成周期长、不可替代、不可再生,我国从1994年开始,对镁砂出口实行招标许可证管理,镁砂出口需要通过竞标取得出口配额许可证,交纳许可证配额招标费,交纳资源保护费,并经商品检验,向海关申报出口。

    2007年6月1日,国家在“两高一资”商品宏观调控中,对氧化镁含量70%以上的镁砂开征5%至10%的从价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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