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冶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份新注册了全新的企业商标(如图1)特在此声明:
一、本公司对新的商标具有商标所有权,新商标启用之后,老商标依然继续使用与其并存,同样具有代表公司产品及形象的作用。
二、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公司未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本公司具有对未经授权而私自使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如有发现私自盗用本公司商标者请广大公众检举揭发,本公司将不胜感谢。
四、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者,联系本公司。
图1
欲了解更多,点击进入该公司展位>>
一、本公司对新的商标具有商标所有权,新商标启用之后,老商标依然继续使用与其并存,同样具有代表公司产品及形象的作用。
二、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公司未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本公司具有对未经授权而私自使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如有发现私自盗用本公司商标者请广大公众检举揭发,本公司将不胜感谢。
四、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者,联系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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