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是国家战略性稀缺资源,国家对稀土资源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措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差距,近几年来,国家对稀土的重视和保护并重,依法合理有序地规范了稀土市场。
据海关统计,今年1至5月我国出口稀土2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34.1%,价值2.7亿美元,增长57.1%。专家表示,国家为了保护国内稀土资源,采取了取消出口退税、实施出口配额以及加强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对出口进行调控,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据悉,前5月我国稀土主要出口品种为铈的化合物和碳酸稀土,主要出口至日本、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1至5月,我国对日本出口稀土9421吨,下降25%,占同期稀土出口总量的46.1%;对欧盟出口5548吨,下降32.6%,占27.1%;对美国出口4148吨,下降43.9%,占20.3%;对上述3个市场出口量合计占同期我国稀土出口总量的93.5%。从出口企业看,国有企业出口跌幅较深。
事实上,2006年,国土资源部首次下达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在全国停发新的稀土矿采矿许可证,并自2007年起,对稀土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2006年11月1日,又将稀土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部分稀土产品加征出口暂定关税。在国内稀土市场供给量下降的同时,出口步伐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出口价格出现明显回升。
业内专家同时表示,稀土目前的资源流失问题仍不容忽视,应进一步提高稀土行业准入门槛,限制外资进入,杜绝低水平生产和无序竞争,提高资源利用率;并尽快加大对部分稀有品种如南方离子型稀土矿的保护力度和国家资源战略储备的力度。
对于稀土重视和保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作为国家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稀有资源,稀土对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将会再次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