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六批(倒置荧光显微镜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1-202308-ZCHW1021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六批(倒置荧光显微镜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01包预算165万元,02包20万元,03包96万元,各包各产品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包各产品的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各包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同时投标;但评审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中多包。投标人若同时响应多个包,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01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故意损坏的质量及缺陷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02包: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不低于2年;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故意损坏的质量及缺陷问题,由中标人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03包: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质保期:按验收报告签字日期算起为1年。在质保期内,由于仪器的质量所产生的维修、零件更换等一切均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中国大陆地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 “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3.2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400元/包,售后不退。 3.3本项目不是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 3.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3.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会议室。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排队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1.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ghzb.com/)
1.3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农业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27-8728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周梦伊、宋黎明、王刚、汪树新、余轶菲027-87272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梦伊、宋黎明、王刚、汪树新、余轶菲
电 话: 027-87272718/6693334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