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发现中铝广西稀土多家子公司污染水源,还涉越界开采


来源:澎湃新闻

[导读]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广西督察时发现其多家下属公司因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遭所在地群众多次举报。

中国粉体网讯  正值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铝集团)旗下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稀土公司)拟A股IPO的关键时期,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广西督察时发现其多家下属公司因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遭所在地群众多次举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督察组获悉,截至6月30日,督察组接到群众涉及广西稀土行业的环境污染投诉达35件,除去部分投诉没有描述具体企业外,针对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稀土公司)的投诉达24件,其中梧州5件,贺州7件,玉林12件。


群众投诉举报的内容中,污染水源、污染农田、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塌方事故等关键词成为高频词。


广西稀土公司是中国稀土公司下属6家实体企业之一,被明确为广西稀土资源整合的唯一平台,其先后在广西贺州、梧州、崇左和玉林等稀土资源富集地市设立子公司,全面掌控广西稀土资源布局。


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已赴现场对相关举报问题进行了核查,发现广西稀土公司多家分公司存在烟气直排、污染水源、破坏生态,以及越界回收等问题。目前,广西崇左、梧州、贺州等地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属国家限制开采矿种。


广西是我国稀土资源保护最好、开发最晚的稀土资源富集省区之一。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此后,广西区委区政府与中铝集团合作,广西稀土公司被明确为广西稀土资源整合的唯一平台。


但这次督察发现,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广西稀土公司的环境表现令人失望。


崇左:矿区下游河流氨氮超标24.5倍

崇左稀土公司六汤矿区相关标识牌。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图


广西崇左江州区太平镇低山丘陵间的土路蜿蜒曲折,两边树丛茂盛。


沿着车辆轧出的崭新胎痕向山上驶去,就可以抵达六汤稀土矿山,这里系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稀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称崇左稀土公司)的一个采矿点。


6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与中央环保督察人员一行驱车驶过碳酸稀土的煅烧车间,三名身着蓝色工服的人员警觉起来。他们站起身,向车辆行驶的方向注目。


一会儿功夫,车辆下山再经过煅烧车间时,工人已不见踪影,厂区9台焙烧窑中,1台冒着余温,2台还未出窑——这是刚刚还在生产的痕迹。


督察人员来到煅烧车间,地上包裹着的氧化稀土还未收拾,3座焙烧窑还冒着余温。 “煅烧时烟气通过窑的顶部直排,没有任何烟气处理措施。”督察人员说。

崇左稀土公司焙烧窑内部。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图


往山上走,大片固废以及盛装过物料的编织袋在树丛中随意堆放。督察人员询问一位在山上务农的村民,“山上的雨水往哪里流?”


“往屯峒村方向,”村民指着山下溪水汇入的地方说,企业对山体注液浸析的生产方法对水质及农田有影响,致有树木和农作物死亡。他表示,自家10多亩地,公司以每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了赔偿。


督察人员在采矿区下游黑水河支流屯峒溪取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氨氮超标24.5倍。 “用硫酸铵溶液原地浸矿+碳酸氢铵沉淀稀土工艺,氨氮污染非常严重。”督察人员一边看一边叹气。


很快,崇左市、江州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赶来。崇左稀土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王朝鹏承认,“这种土窑肯定是最落后的工艺,现在离子稀土矿已有隧道窑、回转窑,效率越来越高了。”


“这么大的公司应该有点企业形象,现在你们是在用落后工艺。”督察人员说。


“六汤矿山的价值就在于保留这本(稀土采矿)证而已。”王朝鹏说,该公司在六汤矿山有稀土采矿证,这也是中国稀土公司在广西持有的唯一一张稀土采矿证。稀土开采采用原地浸矿工艺,收集碳酸稀土,再通过焙烧形成氧化稀土。


原地浸矿工艺,简单的理解就是在山体打洞,从表层土以下开始不断灌注硫酸铵,然后再把其与离子稀土转化形成的稀土络合物溶液导引出来,再加碳酸氢铵生成碳酸稀土后回收。


王朝鹏表示,这种焙烧土窑早就应该淘汰。六汤矿山系1989年的老矿山,企业原设计氧化稀土产能每年1000吨,2015年实现约730吨的最大产量,此后一直下滑,2017年产量仅100多吨。


督察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原地浸矿工艺在采矿时把大量硫酸铵留在山上,之后在雨水的作用下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进而造成整个流域长时间的氨氮污染。


崇左市环保局负责人说,原地浸矿工艺起初大家都认为是国内一流技术,“但实际收集率能达到多少?如果收集率高的确是好技术,但如果收集不好,就会留下后遗症。”


他表示,目前没有对母液收集率做过跟踪监测,也没有收到周边群众对水质影响的举报信息。“环评中指出回收率要求达到90%,但是实际中往地下渗多少也难以评估。”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县级环保部门,不具备对企业周边水体及地下水开展环境监测的能力。


崇左市江州区环保局一位副局长表示,已按原环保部的环评报告批复内容对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要求企业对厂区及周边开展水质检测。环评中还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及开展后环评,但企业一直没有提交后环评手续。

6月2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人员在崇左稀土公司车间焙烧窑顶部检查。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图


岑溪:稀土开采处塌方、污染水质


稀土开采采用原地浸矿工艺,由于过程中土层不断被浸泡,容易松动。在雨水的共同作用下,当土层含水量趋于饱和时极易发生滑坡或塌方。


今年2月低,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稀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称岑溪稀土公司)位于岑溪市三堡镇孔龙村大化冲的稀土原地浸矿注液区就发生了局部塌方。


岑溪,地处桂东南,为广西下辖县级市,由梧州市代管。


6月19日,在岑溪市三堡镇孔龙村大化冲的稀土原地浸矿注液区,一大块迷彩伪装网如同一块遮羞布覆盖在塌方的红褐色山体上。


土是松的,周边的树丛已经倒伏枯死。


向塌方位置望去,一根根插在土层里的白色细管裸露出来——这是稀土开采时原地浸析工艺的标志:硫酸铵通过这些深入土层的白色细管灌注。


6月7日,正进驻广西开展督察“回头看”工作的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岑溪有人承包村里的山林来开采稀土矿,破坏当地经济林,使用的化学物品污染到村里的饮用水源。

该投诉举报件转交地方后,6月15日,梧州上报查处情况,称群众举报不属实。


地方政府公布的材料里写到,三堡镇蒙冲稀土回收项目属于第二期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2016年2月经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后,由岑溪稀土公司负责回收。


“回收项目所用硫铵、碳铵均为稀土行业通用原料。岑溪市环境监测站对供应孔龙村三、四、五组居民在用饮用水井采取7个点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稀土行业特征污染物氨氮浓度在孔龙村饮用水样中未见异常,初步排除中铝回收点污染孔龙村饮用水的可能。”材料中写道。


6月19日,几名督察人员在下沉督察期间赶赴现场,重新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在岑溪稀土公司位于岑溪市三堡镇孔龙村大化冲的稀土原地浸矿注液区,发现了前述塌方情况。

岑溪稀土公司涉嫌越界开采,此图为塌方现场。督察组供图


经岑溪市林业局调查,塌方林地面积6.15亩,山体塌方覆盖的水塘、山地和农田面积约24.44亩。

而孔龙村三组部分村民饮用的大化冲山泉水,也因稀土回收遭到了污染。


岑溪市三堡镇孔龙村一名村干部在接受督察人员问询时说,孔龙村8个组都是饮用山泉水,其中3组部分村民的山泉水饮用水源位于岑溪稀土公司的矿区,受到污染不能继续饮用。岑溪稀土公司随后从别的山上引来新的山泉水,目前已基本完工。


但在督察组进驻之前,企业及当地有关部门并未公开披露上述信息。


岑溪和贺州稀土公司涉嫌越界回收


广西是矿产资源大省,离子型稀土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二位。


根据广西区政府、广西国土厅的批复文件,广西稀土公司在梧州、岑溪、贺州、玉林等地对当地因修建高铁、高速 公路、物流园区等发现的稀土资源进行综合回收利用(抢救性开采)。


6月19日,现场查看岑溪稀土公司采矿区塌方处后,督察组通过转办单的形式要求广西自治区组织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开采稀土案件进行调查,并对已造成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进行初步评估,初步认定“项目防渗设施不完善,生产母液存在渗漏,对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造成了污染。”

随后相关国土部门调查初步认为,岑溪稀土公司回收区域涉嫌超出了批复的稀土回收范围,涉嫌越界回收。


从地图上看,岑溪稀土公司的4个回收车间以及新的稀土采矿点都不在采矿区范围内,甚至不在同一座山脉上,相隔甚远。


而岑溪稀土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则在接受督察人员问询时表示,其原来的理解是稀土回收区不局限于18座花岗岩采矿权范围。


但澎湃新闻注意到,国土部门的批复文件已经明确注明:岑溪回收的稀土资源范围严格限制在已有的18座花岗岩采矿权范围内,回收利用对象为花岗岩山正常开采过程中剥离及需要剥离的含稀土资源层。


涉嫌越界开采的问题不仅存在于岑溪,中铝广西贺州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稀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称贺州稀土公司)也存在同样问题。


根据2018年1月原国土部下发的卫星图斑,贺州市钟山县国土局发现贺州稀土公司转移到钟山县大竹坪村开采稀土,违法占地建设厂棚和沉淀池。


根据经纬坐标,该公司在大竹坪村的稀土开采范围不在国土资源部批复的稀土回收坐标点范围内,属越界回收稀土。


钟山县国土局随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恢复土地原状,但3月发现该公司并未停止开采,钟山县国土局又对该公司发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组织打击取缔,处罚金额78288元。2018年4月23日、5月8日又下发了两次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中铝(贺州稀土公司)一直以要上市为名拖着不交罚款,” 钟山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直到2018年6月15日,督察组下沉贺州前,该公司才上缴了罚款。


意想不到的是,5月份,钟山县国土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死灰复燃”。


“在距3月底打击取缔的厂棚拆除点50米-300米左右处又新建厂棚和回收车间,现场堆有很多袋装硫酸铵和草铵,山顶也已经灌液,集液槽和沉淀池已经有稀土回收液。”国土部门提交的材料中写道,钟山县国土局再次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8年6月9-11日联合两安乡政府现场拆除了厂棚、集液池、回收池等一切建筑物。


在国土部门紧盯的情况下,贺州稀土公司仍然顶风作案。


然而,6月22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开的中国稀土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行政处罚中未公布上述贺州的处罚信息。


且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一栏显示,“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烟气通过安装净化器和过滤装置等措施进行有效过滤,不存在重污染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这一信息与发行人子公司在崇左的环境表现不符。(粉体网编辑整理/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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