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随着煤炭“黄金十年”的结束,煤炭行业目前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寒流,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社会库存居高不下。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煤炭供需严重失衡的矛盾将有所缓解,但由于全球经济发展形势仍不明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今年煤炭市场走势仍不容乐观。压力之下,煤炭企业究竟该如何转型升级?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卜昌森对此有着自己的思考。
《国家电网》: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煤炭行业迎来了结构调整的时期,煤炭企业该如何转型?
卜昌森:
我认为做好“加减乘除”是出路,而重点做减法。加,是增加投入;减,是减产量、减系统、减投减人减无效资产;乘,是科技、管理、商业模式创新;除,提高人均产量。对于历史包袱比较重的国有企业来说,在做好“减法”的同时,也要在科技创新和提高效率方面做好。
《国家电网》:煤炭企业转型过程中,必须面对衰老矿区转产专业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卜昌森:
随着多年高强度开采,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及东北三省等老煤炭产区,普遍面临着资源枯竭、矿井衰老、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等问题,大规模转产转业压力越来越大。以山东省为例,目前,衰老矿井占山东矿井总数的68%,最短的只有两年可采年限,10年内将有约 30%的矿井关闭,20年内将有约 70%的矿井关闭。随着资源枯竭,衰老矿井开采条件日趋复杂、开采深度大、自然灾害威胁等问题加重。煤炭产量仅靠采边角残余煤维持,矿井战线长、环节多、安全投入大、成本高,效益较差。在当前日益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下,部分衰老矿井面临关闭破产的困境。
我建议逐步建立煤矿关闭转产的长效机制。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关井准备金”“弃置费”等项目,按一定比例计提部分固定费用,专门用于矿山进入枯竭期后的职工安置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并允许在税前扣除。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坑口综合利用电站以及煤炭加工转化等项目。出台衰老矿井转型发展税收优惠等扶植政策,对衰老矿井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适当减免税收。
《国家电网》:目前,煤炭企业经营压力增大,您认为政策层面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帮助煤炭企业度过“严冬”?
卜昌森:
目前,煤炭行业整体普遍压力很大。在当前煤炭市场极其严峻的形势下,高额的税负进一步加重了煤炭企业的负担。我认为应降低煤炭企业增值税税率,将煤炭增值税税率恢复至13%。当前,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经济效益并不乐观,生产经营依然困难,同时落后的生产方式、危险的工作环境、较低的工资水平,需要大量资金来改善和提升。如果对煤炭企业征收高额的增值税,将进一步增加企业居高不下的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压缩企业微薄狭窄的利润空间,甚至将重蹈上世纪末煤炭企业因经营困难导致人才大量流失的覆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煤矿生产经营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煤炭工业健康发展。鉴于煤炭企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应参照执行煤气、石油、天然气、供热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建议恢复煤炭企业 13%的增值税税率。
此外,还应扩大煤炭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搬迁支出、赔偿支出等支出比照农产品税费政策执行;增加对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设备的优惠政策,对充填开采的煤炭所承担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国家电网》: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煤炭行业迎来了结构调整的时期,煤炭企业该如何转型?
卜昌森:
我认为做好“加减乘除”是出路,而重点做减法。加,是增加投入;减,是减产量、减系统、减投减人减无效资产;乘,是科技、管理、商业模式创新;除,提高人均产量。对于历史包袱比较重的国有企业来说,在做好“减法”的同时,也要在科技创新和提高效率方面做好。
《国家电网》:煤炭企业转型过程中,必须面对衰老矿区转产专业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卜昌森:
随着多年高强度开采,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及东北三省等老煤炭产区,普遍面临着资源枯竭、矿井衰老、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等问题,大规模转产转业压力越来越大。以山东省为例,目前,衰老矿井占山东矿井总数的68%,最短的只有两年可采年限,10年内将有约 30%的矿井关闭,20年内将有约 70%的矿井关闭。随着资源枯竭,衰老矿井开采条件日趋复杂、开采深度大、自然灾害威胁等问题加重。煤炭产量仅靠采边角残余煤维持,矿井战线长、环节多、安全投入大、成本高,效益较差。在当前日益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下,部分衰老矿井面临关闭破产的困境。
我建议逐步建立煤矿关闭转产的长效机制。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关井准备金”“弃置费”等项目,按一定比例计提部分固定费用,专门用于矿山进入枯竭期后的职工安置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并允许在税前扣除。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坑口综合利用电站以及煤炭加工转化等项目。出台衰老矿井转型发展税收优惠等扶植政策,对衰老矿井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适当减免税收。
《国家电网》:目前,煤炭企业经营压力增大,您认为政策层面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帮助煤炭企业度过“严冬”?
卜昌森:
目前,煤炭行业整体普遍压力很大。在当前煤炭市场极其严峻的形势下,高额的税负进一步加重了煤炭企业的负担。我认为应降低煤炭企业增值税税率,将煤炭增值税税率恢复至13%。当前,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经济效益并不乐观,生产经营依然困难,同时落后的生产方式、危险的工作环境、较低的工资水平,需要大量资金来改善和提升。如果对煤炭企业征收高额的增值税,将进一步增加企业居高不下的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压缩企业微薄狭窄的利润空间,甚至将重蹈上世纪末煤炭企业因经营困难导致人才大量流失的覆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煤矿生产经营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煤炭工业健康发展。鉴于煤炭企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应参照执行煤气、石油、天然气、供热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建议恢复煤炭企业 13%的增值税税率。
此外,还应扩大煤炭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搬迁支出、赔偿支出等支出比照农产品税费政策执行;增加对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设备的优惠政策,对充填开采的煤炭所承担的增值税即征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