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设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以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应用


来源:山西商报

中国粉体网讯  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太原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条例》规定,太原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

  据了解,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土地和环境、改善建筑功能等特性,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

  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将消耗大量的粉煤灰等废渣废料,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综合利用资源起到积极作用。为此,《条例》要求,太原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该资金的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和结余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条例》规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将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贴息和补助;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补助;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示范工程的补贴;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和培训等。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达到规定比例,经省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按照国家规定免缴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为进一步推广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应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

  该《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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