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11月17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方案,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三清两退一公开”工作,加强矿山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三清”,即对历年拖欠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价款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进行清理追缴;“两退”,即对不符合继续开采条件的矿业权实行注销并退出,对难以整合或以整合之名违规开采的矿业权整合项目进行清理并退出;“一公开”,即开展矿业权出让网上公开试点,建设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
按照福建厅的要求,“三清”工作将对2003年2月1日起实行矿业权有偿化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省级登记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缴存情况进行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欠缴额应缴尽缴;对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办法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省级登记发证矿山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欠缴额应缴尽缴;对2011年~2013年期间省级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欠缴额应缴尽缴。
“两退”工作将全面清理矿业权,包括对市、县(区)政府决定停止勘查项目和关闭矿山、不符合延续条件、位于规划禁采区的矿业权(地热、矿泉水除外)等限时退出,全面清理矿业权整合项目,对逾期未完成整合的项目中过期矿业权限时退出。该工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同时更新矿业权数据库并与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许可证配号系统对接。
“一公开”旨在实现矿业权出让公平、公正、公开,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建设。
“三清”,即对历年拖欠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价款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进行清理追缴;“两退”,即对不符合继续开采条件的矿业权实行注销并退出,对难以整合或以整合之名违规开采的矿业权整合项目进行清理并退出;“一公开”,即开展矿业权出让网上公开试点,建设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
按照福建厅的要求,“三清”工作将对2003年2月1日起实行矿业权有偿化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省级登记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缴存情况进行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欠缴额应缴尽缴;对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办法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省级登记发证矿山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欠缴额应缴尽缴;对2011年~2013年期间省级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欠缴额应缴尽缴。
“两退”工作将全面清理矿业权,包括对市、县(区)政府决定停止勘查项目和关闭矿山、不符合延续条件、位于规划禁采区的矿业权(地热、矿泉水除外)等限时退出,全面清理矿业权整合项目,对逾期未完成整合的项目中过期矿业权限时退出。该工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同时更新矿业权数据库并与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许可证配号系统对接。
“一公开”旨在实现矿业权出让公平、公正、公开,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