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1月8日讯 为了强化铁、铜等7个矿种不同条件下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的指标要求,促进上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1月6日发布了 《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
国土部矿产资源储量司负责人还特别提到,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对于达不到指标要求的,将不予通过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是评价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此次国土资源部公告了铜、铅、锌、铁、稀土、萤石、钾盐7个矿种不同条件下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
其中铁矿大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中小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地下开采铁矿的回采率确定为75%~83%六档;铜矿开采回采率,大型露天铜矿山不低于95%,中小型类不低于92%。地下开采矿山依据矿体厚度和铜品位的不同,确定了75%~92%九档。
而备受关注的稀土资源则分为岩矿型和离子型两类,采用堆浸工艺开采离子型稀土的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7%(浸出相)、70%(全相),原地浸矿开采离子型稀土的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4%(浸出相)、67%(全相)。
河北省地矿局一位专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开采回采率是指采矿过程中采出的矿石或金属量与该采区拥有的矿石或金属储量的百分比。开采回采率越高,说明采出的矿石越多,丢失在矿井里的矿石越少,矿山的资源开发利用效益越好。
他解释说,在实际采矿过程中,矿主可能会考虑成本等因素选择容易开采,品味高的优先下手,而对于已经获得开采权但不易开采的矿石弃采,这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此次《要求》的一大亮点是,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强调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矿山企业执行指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上述国土部相关负责人称,对于达不到指标要求的,将不予通过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对于特殊情况,规定矿山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论证报告,提交原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核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对于本指标要求低于资源条件较好的省份实际指标情况,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特点,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指标要求”。
上述负责人表示,及时建立健全“三率”标准,划定生态文明建设源头的 “红线”,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标准建立,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执行严格制度的另一个背景是减少我国矿产资源对国外出口的依赖。
河北地矿局人士向记者分析说,此次公布的“三率”标准的七个矿种,相比去年的五个在矿产资源和工业生产应用占比都要大很多,这也更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