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12月24日讯 赣州市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稀土战略,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稀土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形成整治合力。一是江西省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赣州稀土专项整治工作,并派出检查督导组到赣州督导整治工作。二是赣州市委、市政府明确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稀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稀土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制定出台了《赣州市稀土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多个专项整治文件,建立每周汇总、半月调度的工作机制。从2013年6月30日以来,赣州市政府已累计派出200多个工作组(3000余人),开展稀土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
(三)把握关键环节,推进综合整治。围绕稀土开采、加工、经营环节,采取“多环节,全覆盖”的综合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加工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落实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实行属地党政领导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各稀土监管责任单位均与赣州市政府签订《赣州市矿业秩序维护责任状》。二是建立非法开采日常监管责任台账。三是建立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快报、月报制度。四是落实非法开采矿点生态治理恢复责任。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构建赣粤两省联合打击边界矿产资源盗采省际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矿山视频监控系统。二是开展稀土监管文件清理,废止文件42个、修改完善6个。三是督促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在稀土开发管理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等5个稀土监管文件。四是调研起草《江西省稀土行业监管条例》,江西省法制办已同意将该条例列入2014年省立法计划。
二、稀土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今年以来,赣州市及所属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稀土受贿案数起(包括安远县委、县政府个别领导涉嫌受贿案),涉案党员干部25名,受贿行贿犯罪人员48人;立案非法开采稀土行政处罚案件44宗,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3宗;立案涉及非法开采稀土林业行政处罚案件55宗,处罚人数51人;立案稀土非法开采占用林地刑事案件28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次;立案非法采矿、非法经营稀土案件49宗,查扣涉案稀土原矿400余吨,稀土产品140余吨。
(二)完善稀土监管设施。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支持下,建成龙南等8个重点稀土资源县的稀土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稀土违法开采易发区全天候监控;在重点稀土矿区建设简易巡防公路、设立稀土检查站,并在稀土重点乡(镇)设立中心站,市、县分别建设监控中心,逐步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稀土监控体系。
(三)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各县(市)按照“三不留—填埋—复绿”的要求,实施复绿工作。寻乌县已在非法开采矿点种植杉树、松树、桉树苗10万余株,播撒草籽600余公斤。
(四)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全面清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非法盗采走私稀土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也推动了稀土价格稳步回升。如:氧化镝从过去的每吨110万元,逐步上涨到目前的每吨180万元;混合稀土氧化物也从每吨13万元-15万元,上涨到每吨18万元-20万元。今年1-9月,赣州市规模以上稀土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6.6%。
一、稀土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形成整治合力。一是江西省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赣州稀土专项整治工作,并派出检查督导组到赣州督导整治工作。二是赣州市委、市政府明确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稀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稀土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制定出台了《赣州市稀土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多个专项整治文件,建立每周汇总、半月调度的工作机制。从2013年6月30日以来,赣州市政府已累计派出200多个工作组(3000余人),开展稀土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
(三)把握关键环节,推进综合整治。围绕稀土开采、加工、经营环节,采取“多环节,全覆盖”的综合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加工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落实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实行属地党政领导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各稀土监管责任单位均与赣州市政府签订《赣州市矿业秩序维护责任状》。二是建立非法开采日常监管责任台账。三是建立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快报、月报制度。四是落实非法开采矿点生态治理恢复责任。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构建赣粤两省联合打击边界矿产资源盗采省际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矿山视频监控系统。二是开展稀土监管文件清理,废止文件42个、修改完善6个。三是督促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在稀土开发管理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等5个稀土监管文件。四是调研起草《江西省稀土行业监管条例》,江西省法制办已同意将该条例列入2014年省立法计划。
二、稀土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今年以来,赣州市及所属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稀土受贿案数起(包括安远县委、县政府个别领导涉嫌受贿案),涉案党员干部25名,受贿行贿犯罪人员48人;立案非法开采稀土行政处罚案件44宗,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3宗;立案涉及非法开采稀土林业行政处罚案件55宗,处罚人数51人;立案稀土非法开采占用林地刑事案件28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次;立案非法采矿、非法经营稀土案件49宗,查扣涉案稀土原矿400余吨,稀土产品140余吨。
(二)完善稀土监管设施。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支持下,建成龙南等8个重点稀土资源县的稀土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稀土违法开采易发区全天候监控;在重点稀土矿区建设简易巡防公路、设立稀土检查站,并在稀土重点乡(镇)设立中心站,市、县分别建设监控中心,逐步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稀土监控体系。
(三)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各县(市)按照“三不留—填埋—复绿”的要求,实施复绿工作。寻乌县已在非法开采矿点种植杉树、松树、桉树苗10万余株,播撒草籽600余公斤。
(四)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全面清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非法盗采走私稀土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也推动了稀土价格稳步回升。如:氧化镝从过去的每吨110万元,逐步上涨到目前的每吨180万元;混合稀土氧化物也从每吨13万元-15万元,上涨到每吨18万元-20万元。今年1-9月,赣州市规模以上稀土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