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促进优势资源一体化


来源:贵州日报

中国粉体网7月2日讯  2010年至2012年,国家下达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1686.6万吨,我省实际淘汰落后产能1982万吨。其中:水泥1187万吨、铁合金133.5万吨、焦炭493万吨、钢铁105万吨、冶炼23万吨、电解铝8万吨、电石12万吨、造纸10万吨,淘汰小火电机组90万千瓦。共节约用电量约73亿千瓦时,节约标煤约47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2.4万吨,腾出土地面积约7100亩。

  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844.9万吨,我省计划淘汰落后产能956.41万吨,计划到9月底实现全面关停,12月底前拆除主体设备和生产线。与此同时,我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循环经济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资源为依托、园区为载体、改革开放为动力、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培育壮大省内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大力发展煤、磷、铝等优势资源精深加工,实现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四个一体化”协调配套发展,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构建我省以资源为依托的原材料工业新优势。力争到2015年,“四个一体化”产业要素保障和产业耦合能力显著提升,形成3个千亿元级产业聚集区;企业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形成15个百亿元级集团企业;矿产资源就地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转化率超过80%;一体化产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到2017年,一体化产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

  7月1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今年国家下达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844.9万吨,我省计划淘汰落后产能956.41万吨,计划到9月底实现全面关停,12月底前拆除主体设备和生产线。其中,1至5月已经淘汰落后产能223.9万吨。

  省委、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列入全省5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自2008年起,省政府成立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经信、发改、财政、环保、国土、人社、工商、质监、物价、电力等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对加强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充实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一步作安排布置,加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省直部门监督检查,市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作机制,为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针对冶金、建材等行业产业集中度低、生产设备落后、局部产能过剩的实际情况,我省进一步加大冶金、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量,同时积极在政策上引导企业,在资金上支持企业,使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腾笼换鸟”,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和工艺装备提档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

  针对铁合金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设备和工艺水平低、落后产能比例大等问题,省经信委对全省铁合金企业和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按照总量控制、等量淘汰、园区化发展的原则,对该行业实施“关闭淘汰一批、搬迁改造一批、升级技改一批”的措施。并会同环保部门开展“两高一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在路边、城边、村边、景边、水边进行生产的“两高一小”企业进行整治,要求市县政府果断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运、停货、停证等强制性措施,实施关停和淘汰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落后产能的监督管理,按期实施对列入当年淘汰计划有关企业的证照吊销、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省发改委进一步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省环保厅把淘汰落后产能与项目环评审批相结合,加大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执法检查;省物价局等部门对实施差别排污费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加快淘汰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省质监局加强对列入淘汰计划的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严格淘汰与新投产项目挂钩的落后产能;省安监局加强对落后产能煤矿的督促检查,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省工商局严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市场准入关,做到“新五小”、“十五小”企业一律不予登记。贵州电监办、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各供电局加强对淘汰计划内落后产能用电情况的跟踪,按期对有关落后产能企业实施永久性停止供电措施。

  落实淘汰奖励资金方面,仅去年我省共下达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预算指标341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1047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121万元。奖励资金现已全部下达各市(州)和相关财政直管试点县并拨付至相关企业,及时帮助相关企业解决职工安置、化解债务、企业转产、技改升级等问题。

  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并结合今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892号)要求,推进等量淘汰,产能置换,上大关小,加快淘汰小水泥、小铁合金、小焦炭、小电石、小黄磷、小造纸等落后产能,为优势资源一体化项目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土地、矿产资源以及市场空间,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政府关于优势矿产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的意见》有关精神,我省制定了“四个一体化”行动计划,加快水能、煤炭、铝土矿、磷矿等重要优势资源开发,大力发展上下游深度融合、以经济利益为纽带、跨产业协同的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产业。

  煤电磷着力提升重点磷化工企业矿山装置及配套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加强磷矿伴生资源深度利用。重点建设煤电磷产业聚集区――加快贵阳、瓮福、织金煤电磷产业一体化基地和千亿元级产业聚集区建设,积极推进织金新华磷矿区加快磷与稀土分选、分冶技术试验等综合开发。煤电铝着重提升铝土矿开发-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综合配套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建设铝加工园区,推广运用高精密板带等先进技术。重点建设煤电铝一体化产业基地――加快清镇-修文、务川-正安-道真和黔东南、黔南等地区铝矾土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重点发展符合产业政策和附加值高的铝精深加工产品,推广运用高精密铝板带等先进技术。煤电钢加快钢铁产业升级改造和产品结构优化,大力发展精品长材、优特钢、特殊钢、优特板、带、卷等系列产品。重点建设煤电钢一体化产业基地――实施水钢老厂区结构调整和技术装备提升改造、盘县首黔煤电钢化一体化、贵钢“新特材料”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搬迁技改等重点项目。煤电化着重发展煤炭液化、气化、煤制烯烃、煤制醇醚等现代煤化工,优化发展新型煤焦化及焦油深加工。重点建设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发展煤炭液化、煤制烯烃、煤制醇醚等现代煤化工产业和氯碱工业,加快实施中石化织金煤制烯烃、黔希煤化工公司煤制乙二醇、中电投绥阳化工公司氯碱化工等重点煤电化一体化项目,推动氯碱项目与钛产业、建材产业的耦合发展。

  深化矿产资源配置改革方面,我省建立和完善“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建立优势矿产资源及其共伴生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强化政府对矿产资源的管控,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投资主体必须有资质、有实力、有意愿,能够发展精深加工;编制和实施全省资源分区分片开发规划和优势矿种专项勘查开发规划;按照“核心资源必须配,重要资源优先配”的原则分类指导,切实保障一体化项目的核心资源配置。省政府成立了以矿产资源开发经营为主的西南能矿集团,以发挥资源整合主体作用,加强对矿产资源配置的调控能力。

  大力推进资源精深加工方面,我省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走精细化、集约化发展之路,实施“补链、拓幅、升级”改造,着力延长产业链,高起点发展符合产业政策高附加值的资源深加工产品,做大做强一体化产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一体化工作,今年3月,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指示,“四个一体化”工作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共同负责,要求逐个地区、逐个项目研究推动。4月20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四个一体化”工作,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优势资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由省经信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项目联合办公和定期会商机制。

  4月下旬以来,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规划到位、政策到位、要素到位、业主到位”的工作思路,并逐个市(州)召开“四个一体化”产业发展对接会议,对区域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进行研究,明确了对重点项目优先编制资源配置规划、分阶段落实的指导原则。

  当前,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正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强省和加快发展、加快转型和推动跨越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和统筹指导,围绕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做好“四个一体化”产业发展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加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优势资源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幅,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强化配套政策支撑,积极推进优势矿产资源整合,引导矿产资源特别是煤炭、磷矿、铝土矿等优势资源向我省一体化企业集聚,努力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努力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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