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2011年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着力谋划“十二五”工作布局。各类规划是工作布局和发展的依据,要认真编制好重点规划,统筹谋划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1.编制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战略研究成果要求,同时抓紧编制完成全国农村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陆海观测卫星发展四个专项规划。2.编制全国国土规划。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依据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管地。3.编制国土资源“十二五”科技和国际合作发展规划。统筹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全局,加强对国际合作的战略谋划、引导和规范。4.编制实施《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素质和执行力。

    (二)扎实推进“双保工程”,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双保工程”年度行动是落实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重要平台,要持续抓好,不断深化。1.建立差别化供地政策。一是按照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因地因时制宜制定政策,强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二是积极探索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差别化用地政策。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充分利用部省合作平台,对不同区域实行有区别的支持政策。区分鼓励、限制、禁止类产业,坚持和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供地政策。针对东北等寒冷地区施工期短和重大线性工程、核电站、水库等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探索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三是系统总结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特殊时期及改革试验区中推出的临时性应急措施及特殊政策,及时提升规范为制度性政策。

    2.加强和改善房地产用地调控。要科学编制和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要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继续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大力推进闲置土地整治清理,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信息公开和查处力度。

    3.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认真总结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经验,年内开展开发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调查清理。要组织实施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调查,加强矿山企业“三率”考核,实施好“以奖代补”工作,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和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设一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地,实施一批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尽快建立集约节约指标标准体系,不断丰富内涵,创新形式,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4.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耕地保护补偿试点。二要采用信息化手段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深入研究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政策,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方式。三要做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壤微量元素测评分析成果应用,探索成果动态更新机制,开展耕地质量变化监测试点工作,促进耕地质量保护。

    5.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土地整治与增减挂钩相结合,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去年底《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已经印发各地,《通知》肯定了农村土地整治的成效和增减挂钩试点的积极作用,核心要求是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1月中旬开始,要按《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检查。各地首先要进行全面自查、清理,部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这项工作要力争3月底前完成。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10个重大工程,落实配套资金和工程监管,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的建设。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一定要按通知的要求,把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这件利国利民、利乡利城的好事办好。

    6.全面强化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一要坚决贯彻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毫不松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督察工作。推广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继续开展土地审批事项督察和热点难点问题调研,今年完成6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例行督察,加强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重点地区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情况督察,不断强化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业务全程监管。二要完善执法监察体系。坚持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做好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实施问责相关工作。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省、市、县四级12336举报工作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和报告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全面投入使用土地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三要继续推进“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主动配合做好高尔夫球场清理。

    (三)高举推进新机制、开展“358”“两面旗帜”,着力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的成果要持续深化,持久地抓好。1.全面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公益性地质工作加强基础地质调查的定位要坚持,主要是加强基础调查。在此基础上要运用地勘基金,积极引入商业资金开展勘查,风险较大的项目要降低勘查风险,予以扶持和政策调控。在找矿潜力大的地区,要整合并合理设置和出让探矿权,促进资本技术结合和探采一体化,开展整装勘查,实现快速突破。

    2.启动实施“358”行动。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格局的宏伟目标已经初步论证,经过去年的准备,从今年开始实施。要落实厅(局)长作为地质找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动员全国地勘行业、院校、协会学会、矿业企业等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和地勘单位找矿积极性。一要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和矿产远景调查,争取更多的成矿远景区找矿新发现。二要重点围绕国家紧缺重点矿种,兼顾优势矿产储备,在全国19个成矿区带内开展整装勘查,形成战略接续区。三要大力开展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四要实施海洋地质保障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评价进度。

    3.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一是全面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分区管理和规划准入制度,深化对稀土、钨、锑、萤石、耐火粘土等优势矿种产能和开采总量控制。二要维护良好的开发秩序。巩固强化整顿规范成果,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矿业权人依法勘查依法办矿意识。三要强化对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落实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和矿山遥感监测核查,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和利用。四要开展地勘单位勘查工作质量大检查,大力整顿规范地质勘查秩序。

    4.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耕地保护补偿试点。二要采用信息化手段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深入研究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政策,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方式。三要做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壤微量元素测评分析成果应用,探索成果动态更新机制,开展耕地质量变化监测试点工作,促进耕地质量保护。

    5.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土地整治与增减挂钩相结合,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去年底《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已经印发各地,《通知》肯定了农村土地整治的成效和增减挂钩试点的积极作用,核心要求是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1月中旬开始,要按《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检查。各地首先要进行全面自查、清理,部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这项工作要力争3月底前完成。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10个重大工程,落实配套资金和工程监管,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的建设。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一定要按通知的要求,把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这件利国利民、利乡利城的好事办好。

    6.全面强化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一要坚决贯彻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毫不松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督察工作。推广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继续开展土地审批事项督察和热点难点问题调研,今年完成6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例行督察,加强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重点地区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情况督察,不断强化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业务全程监管。二要完善执法监察体系。坚持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做好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实施问责相关工作。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省、市、县四级12336举报工作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和报告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全面投入使用土地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三要继续推进“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主动配合做好高尔夫球场清理。

    (四)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增强国土资源发展动力。改革创新始终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1.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开展城市批次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请示同意后,计划选择部分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城市开展试点。二是继续改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在全面总结已有工作基础上,针对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确保重点建设项目依法及时落地。三是开展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组织实施黑龙江、陕西、贵州三省煤炭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

    2.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全面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开展土地统一登记试点。二是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并逐步深化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探索缩小征地范围途径和方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三是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和改革试点。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管理,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加快起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3.深化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及时出台新修订的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有偿用地范围。二是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认真总结、规范和完善“限房价竞地价”、“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房地产用地出让模式,推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三是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围绕地质找矿新机制落地和“358”行动实施,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今年要选择3—5个省,通过部省合作方式,进行矿业权出让方式改革试点。四是建立健全土地和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快推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五是有序开展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制度。

    4.促进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要抓住当前矿业繁荣的大好时机,持续推进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培育企业家,加快企业化,鼓励走勘采一体化道路和技术服务道路。加强政策、信息等服务,积极推动地勘单位“走出去”。按照“整体规划、急需先建、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建精建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大力推进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注册地质师制度。

    (五)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业务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石,要不断加强,持续夯实。1.推进立法和依法行政。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修改及其配套法规的制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国土资源系统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2.加强调查成果应用。深化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部署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和城镇、村地籍调查工作。深度开发应用矿产资源三项调查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3.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统筹。积极推进金土工程二期立项,深度开发和完善现有应用系统,丰富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数据上图入库,进一步完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4.提升科技创新与对外合作水平。继续实施地球深部探测计划,开展先进找矿理论、技术和方法推广活动。筹备好2011年亚太经合组织矿业部长会、2011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以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大力促进地质与矿产资源领域的对外开放与合作。5.做好新闻宣传和信访工作。以更加广阔的视角,进一步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更加认真细致地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要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和“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1.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按照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交融、深度结合的要求,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典型引导,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创先争优推动中心工作的完成,在完成中心工作中创先争优。2.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变被动为主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开展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监管,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同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立、改、废”,探索建立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防控体系。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和满意度,努力实现干部交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和结果运用。积极探索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班子协管新机制,提高协管水平。切实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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