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导读]  为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粉体网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漫道)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存在侵权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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