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粉体网讯 在10月31日召开的2015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上,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赵家荣对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赵家荣表示,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国从国家层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经历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发展时期,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赵家荣介绍,近年来,我国循环经济取得的成果包括: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法规体系初步建立、规划引领作用增强、试点示范成效显著、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新兴产业方兴未艾、政策机制不断完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史上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赵家荣介绍,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将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到新的战略高度,把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一,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今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在完善立法体系方面,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立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并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这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后出台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建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有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了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一些地方发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初步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构成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赵家荣说。
赵家荣介绍,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这是我国循环经济领域的第一个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二五”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国家规划的引领下,各地区制定了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如发布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海水淡化产业化等专项规划。2014年和201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循环经济年度推进计划。2015年,工信部印发了《京津冀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
“在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方面,2006年开始,国家在省市、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两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总结和凝练了6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再制造产业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及循环经济示范市县等试点。通过示范试点,循环经济理念得到广泛传播,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引领各行业、各领域、各个层面循环经济向纵深发展,如推进企业间、相关产业间共生耦合,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使资源得到循环高效利用,努力实现资源消耗最小化,环境风险最低化,经济效益最大化。”赵家荣说。
“循环经济在清洁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有的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级工业大奖,一些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迅速实现产业化。如复杂难处理镍钴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应用、典型尾矿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废弃钴镍材料循环再造技术、有机废物生物强化腐殖化技术等,有些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形成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体系。”赵家荣说。
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形成方面,赵家荣介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热能及废气回收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再制造等五大产业,构成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的主体,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循环经济还催生出多种新兴产业,如再制造产业,包括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起动机、电动机等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机床、煤机、盾构机、医疗器械、手机、复印机和打印机耗材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目前我国再制造企业已达500多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正在逐步形成;商业化模式不断创新,特别是近两年积极探索互联网+回收体系,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模式,实现居民线上交投与回收人员线下回收的深度融合。”赵家荣说。
“在循环经济政策机制方面,我国实行了差别电价、阶梯式水价、生物质发电上网优惠电价政策等;国家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回收处理给予补贴;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循环经济列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的支持范围。”赵家荣说。
“与此同时,我们在能力建设方面也得到加强。”赵家荣表示,循环经济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生态设计、全生命周期管理、产业共生、“城市矿产”开发等理念的提出和深化,引领着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循环经济指数,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研究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国家先后批复了30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依托先进典型,发挥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的作用。一些高等院校设立了循环经济学院或开设循环经济课程,一些智库等研究机构设立专门机构研究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相关领域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先后落成并投入运营。有关机构研究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发布相关标准,协会标准试点开始启动。
“近年来,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13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指数为137.6%,比2005年提高了37.6个百分点。根据有关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1.5万亿元,从业人员2000万人,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近2.5亿吨,与利用原生资源相比,节能近2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90亿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11.5亿吨。‘十二五’前四年,我国资源产出率提高10%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13.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4%。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稳定扩大就业,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赵家荣说。
赵家荣表示,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国从国家层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经历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发展时期,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赵家荣介绍,近年来,我国循环经济取得的成果包括: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法规体系初步建立、规划引领作用增强、试点示范成效显著、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新兴产业方兴未艾、政策机制不断完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史上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赵家荣介绍,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将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到新的战略高度,把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一,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今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在完善立法体系方面,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立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并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这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后出台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建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有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了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一些地方发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初步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构成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赵家荣说。
赵家荣介绍,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这是我国循环经济领域的第一个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二五”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国家规划的引领下,各地区制定了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如发布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海水淡化产业化等专项规划。2014年和201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循环经济年度推进计划。2015年,工信部印发了《京津冀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
“在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方面,2006年开始,国家在省市、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两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总结和凝练了6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再制造产业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及循环经济示范市县等试点。通过示范试点,循环经济理念得到广泛传播,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引领各行业、各领域、各个层面循环经济向纵深发展,如推进企业间、相关产业间共生耦合,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使资源得到循环高效利用,努力实现资源消耗最小化,环境风险最低化,经济效益最大化。”赵家荣说。
“循环经济在清洁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有的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级工业大奖,一些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迅速实现产业化。如复杂难处理镍钴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应用、典型尾矿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废弃钴镍材料循环再造技术、有机废物生物强化腐殖化技术等,有些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形成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体系。”赵家荣说。
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形成方面,赵家荣介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热能及废气回收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再制造等五大产业,构成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的主体,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循环经济还催生出多种新兴产业,如再制造产业,包括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起动机、电动机等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机床、煤机、盾构机、医疗器械、手机、复印机和打印机耗材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目前我国再制造企业已达500多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正在逐步形成;商业化模式不断创新,特别是近两年积极探索互联网+回收体系,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模式,实现居民线上交投与回收人员线下回收的深度融合。”赵家荣说。
“在循环经济政策机制方面,我国实行了差别电价、阶梯式水价、生物质发电上网优惠电价政策等;国家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回收处理给予补贴;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循环经济列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的支持范围。”赵家荣说。
“与此同时,我们在能力建设方面也得到加强。”赵家荣表示,循环经济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生态设计、全生命周期管理、产业共生、“城市矿产”开发等理念的提出和深化,引领着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循环经济指数,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研究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国家先后批复了30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依托先进典型,发挥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的作用。一些高等院校设立了循环经济学院或开设循环经济课程,一些智库等研究机构设立专门机构研究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相关领域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先后落成并投入运营。有关机构研究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发布相关标准,协会标准试点开始启动。
“近年来,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13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指数为137.6%,比2005年提高了37.6个百分点。根据有关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1.5万亿元,从业人员2000万人,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近2.5亿吨,与利用原生资源相比,节能近2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90亿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11.5亿吨。‘十二五’前四年,我国资源产出率提高10%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13.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4%。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稳定扩大就业,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赵家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