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确定今年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万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网站

[导读]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达2015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确定2015年度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00吨。通知还称,工程建设项目回收利用稀土资源,应纳入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严格监管。
中国粉体网讯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达2015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确定2015年度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0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7100吨。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1300吨,其中主采指标73300吨,综合利用指标18000吨。

  通知指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家稀土集团整合重组方案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对列入稀土集团并整合重组已完成的,指标在省(区)总量指标中单列,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单列数下达给稀土开采企业;未进入集团或整合重组未完成的,继续由省(区)分配。

  通知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或企业,并应在国土资源部下达指标30个工作日内将本省(区)稀土矿钨矿指标及分配给稀土集团的稀土矿指标分解下达、公告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通知强调,采矿权人要认真执行稀土月报和钨矿季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开展网上直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和钨矿主采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严禁企业私自将指标转让给其他企业;指导综合利用钨矿企业控制产量,对分配指标不足的综合利用企业实施核定工作,如实报告实际生产情况。

  通知称,工程建设项目回收利用稀土资源,应纳入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严格监管。

  据悉,国土资源部将对各地分解下达开采总量指标情况、落实月度和季度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指标执行情况核查。

  此外,关于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在新文件下发前,继续按《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执行。
推荐2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网友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粉体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粉体大数据研究
  • 即时排行
  • 周排行
  • 月度排行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