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发布的《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提出,我国将在六个领域推进可持续发展。
1.经济发展方面:要按照“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的动态调整原则,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全方位逐步推进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
2.社会发展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人口综合管理与优生优育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系、劳动就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求助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资源保护方面:要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水、土地、能源、森林、草地、矿产、海洋、气候、矿产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重要资源安全供应体系和战略资源储备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民经济建设对资源的需要。
4.生态保护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形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沙漠化防治体系,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地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5.环境保护方面: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流域水质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环境合作,在改善我国环境质量的同时,为保护全球环境做出贡献。
6.能力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体,全面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价系统,建立面向政府咨询、社会大众、科学研究的信息共享体系。
为了落实上述任务,《纲要》提出了六项保障措施:一是运用行政手段,提高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水平;二是运用经济手段,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投入机制;三是运用科教手段,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运用法律手段,提高全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法制水平;五是运用示范手段,重点做好重点区域和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六是加强国际合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1.经济发展方面:要按照“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的动态调整原则,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全方位逐步推进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
2.社会发展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人口综合管理与优生优育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系、劳动就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求助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资源保护方面:要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水、土地、能源、森林、草地、矿产、海洋、气候、矿产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重要资源安全供应体系和战略资源储备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民经济建设对资源的需要。
4.生态保护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形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沙漠化防治体系,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地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5.环境保护方面: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流域水质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环境合作,在改善我国环境质量的同时,为保护全球环境做出贡献。
6.能力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体,全面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价系统,建立面向政府咨询、社会大众、科学研究的信息共享体系。
为了落实上述任务,《纲要》提出了六项保障措施:一是运用行政手段,提高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水平;二是运用经济手段,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投入机制;三是运用科教手段,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运用法律手段,提高全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法制水平;五是运用示范手段,重点做好重点区域和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六是加强国际合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