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县推行“三制”强化稀土监管


来源:江西省国土厅网站

中国粉体网9月17日讯  为全面落实稀土监管长效机制,寻乌县出台《寻乌县稀土监管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推行“三制”,严惩稀土监管不力相关责任人。

  细化监管责任制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林场,县矿管、林业、环保、水保等有稀土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各行政村(林场)履行稀土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干部应履行的监管职责及责任追究情形进行了明确,并实行了具体的职责量化和细化。

  实行约谈、诫免制

  一经查实有哪个乡(镇)出现一起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纪委将对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实行约谈,一旦发现两起非法开采稀土的,实行诫免谈话,并限期整改;对非法开采稀土较严重,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实行就地免职。

  强化“说情”追究制

  《办法》还首次实行案件说情登记追责制度。对上述人员在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以各种情形进行说情的,将如实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干犹执法的证据,由相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办法》的推行实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以往那种干扰执法的说情风大为减少。
推荐8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网友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粉体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粉体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粉体大数据研究
  • 即时排行
  • 周排行
  • 月度排行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