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整治稀土产业需防少数国企垄断


来源:钢联资讯

中国粉体网8月22日讯  南方都市报消息,今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国家工信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八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全球90%以上的稀土资源来自中国,在过去20年中我国稀土业在国际贸易中不但没有定价权,还将资源卖出了“白菜价”。同时自1992年大规模开采以来,稀土在各地的开采留下来的是满目疮痍的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严重。

    这实在是讲不通的。世界各地只要发现大量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该地总是能够得到大量资金和财富,该地的居民的收入也总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因为该地获得了资金和技术,其环境也能得到相应的修复和整治。因此有资源的地方总是比没有资源的地方更富足,更好。

    中国稀土开采得到相反的结果,现在大家都很清楚,这是由于多年来稀土过度开采、非法开采而造成的。过度开采使价格低廉,从而导致下游稀土分离冶炼产能迅速扩张,以致过剩。产能过剩,进一步打击了国内稀土价格,由此带来整个行业的恶性循环。而这一切都是由对资金成本技术条件要求不高的几百个中小企业运作,甚至违规非法运作的结果。

    中国整治稀土产业的混乱局面已经有段时期了,然而离使中国稀土资源得到合理、良性的利用的产业目标尚有很大距离。因此这一次集中整治乃是十分必要的。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检查各地方政府属地执行指令性生产计划、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环保核查、安全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为此八部委制定了六项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般来说,这六项重点和要求也都符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的要求。然而其中有两点笔者认为值得商榷,而且这两点对稀土产业、对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并非无关紧要。

    为了规范稀土产业,八部委捏准要害,“重点核查冶炼分离企业矿产品来源,重点检查贸易企业购销的稀土矿产品”。但是它要“引导稀土矿山企业将矿产品直接销售给有计划指标的冶炼分离企业”,实际上就是要求甚至规定稀土矿山企业必须将矿产品销售给有计划指标的冶炼分离企业,也就是销售给那些有很强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

    中国稀土企业目前还有指令性计划,但中国稀土产业基本上应该还是实行市场机制的。而“引导”或者规定要求上游企业将产品销售给指定的下游企业,依据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属于纵向垄断性质的。因此有必要将这一条改为,要求“稀土矿山企业必须将矿产品销售给合法合规的下游企业”。

    整治中国的稀土产业,毫无疑问得提高稀土产业的行业集中度。然而这样的集中,只有在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中产生的集中,才能提高稀土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才能使中国稀土产业合理健康持续发展。由行政干预制定的集中,多半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造成少数国企垄断局面。联系到前两年宏观管理层准备指定南方北方两三个国企垄断稀土行业的传言,对此是需要警惕的。不要为了消灭稀土产业的混乱,消灭稀土的“白菜价”,而出现了稀土产业的垄断和稀土产品高昂的“垄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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