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实现找矿重大突破,进一步调动地勘单位的积极性,鼓励技术力量强、工作经验丰富的省内外地勘单位承担我省的地质勘查工作,11月21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鼓励地勘单位在我省从事地质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为引进省内外优强地质队伍助力青海地质勘查找矿,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10月13日下发《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鼓励地勘单位在我省从事地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省内外地勘单位承担的1比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优先申请登记一定数量的探矿权。此次新出台的补充通知,对省内外地勘单位完成1比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后,优先申报省地勘基金项目及申请登记探矿权等有关事项,作了补充规定。
由于经济欠发达、投入不足、自然条件严酷等原因,我省基础地质工作严重滞后,2005年时,1比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覆盖率只有7%,近年通过加大地质工作力度,覆盖率不断扩大,今年将达到21%。
为引进省内外优强地质队伍助力青海地质勘查找矿,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10月13日下发《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鼓励地勘单位在我省从事地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省内外地勘单位承担的1比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优先申请登记一定数量的探矿权。此次新出台的补充通知,对省内外地勘单位完成1比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后,优先申报省地勘基金项目及申请登记探矿权等有关事项,作了补充规定。
由于经济欠发达、投入不足、自然条件严酷等原因,我省基础地质工作严重滞后,2005年时,1比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覆盖率只有7%,近年通过加大地质工作力度,覆盖率不断扩大,今年将达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