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法规处长座谈会议上了解到,《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今年年底前将完成修订草案,并上报国务院。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形成了《矿产资源法》(初稿),并征求了相关部委的意见和建议,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此次修改的重点是,力求在矿业权管理、矿业权市场准入和矿产资源补偿机制建立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修改的主要思路是,继续推进矿业权分类管理。综合考虑矿产资源重要程度、分布及各类特点,建立科学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继续推进矿业权市场配置。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全面规范矿业权市场主体、交易规则及市场监管等,解决矿业权的市场配置与经济体制转轨中的遗留问题。继续推进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考虑矿业税费设置;构建公正合理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反应迅速的市场调节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