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飞涨 专家建议大力发展再生金属行业


来源:钼都贸易网

专家认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应该转变发展观念,改变长期以来重原生、轻再生的发展道路,重点走再生之路。
    近年来,以传统矿石冶炼为主的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快速发展导致资源短缺日益加剧,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对此,专家认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应该转变发展观念,改变长期以来重原生、轻再生的发展道路,重点走再生之路。
  
    再生金属利用率不到11%
  
    据北京现代循环经济研究院报告,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在跨越十个五年计划和三年调整这54年发展历程中,十种有色金属年产量由1953年10.3万吨上升到 2006年1917万吨,累计生产十种有色金属16331万吨,其中开采原生金属(含进口矿产品)占89.48%;利用再生金属(含进口废杂金属)占 10.52%.虽然近年来再生金属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也只占2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50%左右的比重。
  
    北京现代循环经济研究院院长、原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刘兴利指出,由于长期以来以利用矿产品为主,所以总体而言,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一直处在高投入、高能耗、废弃物排放量大、高污染的状态,形成大中型国企建设矿山生产原生金属、个体户和民营企业自发搞回收利用的格局。
  
    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邱定蕃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秘书长王吉拉认为,我国以矿产资源为主的发展模式,目前面临着以下突出矛盾:首先是资源矛盾日益突出,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目前我国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中,铜原料约70%、铝原料约50%、铅原料约 35%、锌原料约13%需要依靠进口。预计未来5年至15年将是中国有色金属消费的快速增长期,铜、铝等主要有色金属原料大量进口的格局难以改变,且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其次是有色行业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虽然有色金属工业近年来经过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综合能耗指标不断得到提高,大企业的指标已经达到或者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产量过快增长,总能耗还是呈上升趋势。2007年我国有色金属产量高达2360万吨,同比增长23%以上。 2007年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2.78%,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3.87%.但由于产量过快增长,有色行业却不降反升了 1.58%。
  
    扫清再生金属行业发展的障碍
  
    我国发展再生金属行业具有一定的优势。54年累计生产有色金属16331万吨,这些有色金属基本上在国内消费,目前很多已经进入报废期。2007年我国约有100多万吨废铝、50多万吨废铜、近40万吨废铅(均为金属量),以后每年还将以15%至20%的速度递增。
  
    另外,我国已建立了能充分发挥优势的再生金属进口拆解园区,加上直接进口废金属,2006年相当于进口98.86万吨铜,132.78万吨铝,支撑了国内再生金属的发展。再生金属产量日益增加,技术有了一定的进步,以前对再生行业不看好的大企业目前也开始看好。
  
    但是,还应该看到我国再生金属行业发展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邱定蕃和王吉拉认为主要表现在: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很多小企业污染严重。一些地方政府还把再生金属产业等同与原生金属产业,看做是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不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究刚刚起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共性技术支撑体系亟待加强。
  
    中国铝业青岛再生铝合金分公司经理时亚民认为,不公平税收政策成为制约行业快速发展的最大障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下发了“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文件),对废金属回收公司销售收购的废金属免征增值税,利用废金属生产企业购入回收公司的废金属,只能按照回收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实际上相当于废杂金属再生生产加工企业少抵扣了7%的增值税,导致再生生产加工企业成本增加。最为可怕的是,相当一部分的回收利用企业利用零税率的优惠政策和可以扣抵10%进项税的税差,大量开出没有实物交易的回收发票,以此牟取不正当利益,直接导致国内无票交易盛行,国内大企业苦于发票问题难以利用国内宝贵的废金属资源。
  
    建立有色金属循环利用体系
  
    邱定蕃、王吉拉、刘兴利等专家说,目前,我国再生金属产业正面临着从资源“简单利用阶段”到“高效利用阶段”的关键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内,有技术、环保优势的大企业与技术含量低、环保设施差的众多中小企业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由于再生产业是微利行业,小企业由于在环保、人力以及税收方面的少投入来降低成本在竞争中胜出,严重败坏再生金属产业的名声,长此以往会把这个优势产业毁掉。
  
    专家们为此建议:加强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当前需要加快制定《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容器和包装材料循环利用法》《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法》《废旧汽车循环利用法》《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利用法》《废旧易拉罐回收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文件,以指导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明确行业准入门槛,出台《再生金属行业准入条件》。
  
    推进再生产业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通过国债贴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再生有色金属工业示范项目,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改变不合理的有色金属循环利用的财税政策。应尽快对废旧有色金属的回收企业与再生利用企业都征收17%增值税税率,并且一步调整到位,不设过渡期,为行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支持有色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加大科研开发投入,提高再生产业技术支撑能力。设立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技术开发专项,形成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
  
    改善进口管理,充分利用国外废旧有色金属资源。进一步完善废杂有色金属进出口管理机制,构建废旧金属国际采购战略,鼓励企业“走出去”建立或收购海外回收系统。
  
    推进全社会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加工园区建设。允许国家级再生金属资源加工园区处理进口废家电和废汽车等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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