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矿业开发“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的模式,从长远看必然导致自然资源匮乏、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在当前资源紧缺、环境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应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
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我国中、小型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程度比较差,大部分小型矿山企业和小矿山根本不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做到贫富兼采、综合利用。如:我国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只有 50%,而国外先进水平均在70%以上,差距达20个百分点。
尾矿、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和开发利用也是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内容,我国这方面的工作也有待加强。据调查,我国堆存煤矸石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为44%;堆存粉煤灰8亿吨以上,综合利用率为 53%;金属矿山堆存的尾矿已超过60亿吨,综合利用率仅有8.3%左右。
在非金属矿加工方面,无论是提纯、超细粉碎,还是改性加工,其技术和设备的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差甚远,普遍存在着初级产品出口、深加工制品进口的高进低出现象。
从总体上看,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主要原因是当前急缺适合我国资源特点的综合利用技术,复杂多元素共生矿、贫矿、难处理矿的大规模开发利用缺乏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经济的选冶加工技术;大型高效低耗选冶加工装备的研究落后,我国选冶过程的自动控制水平比国外先进水平大约落后15年;缺少对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的装备。这些问题都制约了矿产综合利用的效益,致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出的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产品品种和质量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与此同时,矿产资源开发排放的“三废”污染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破坏生态环境,甚至造成重金属、砷、氟等有害成分的积累,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许多矿山废石场、尾矿库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矿山危库、险库超过30%,在雨季极易引发尾矿坝、库塌陷和滑坡等地质灾害。
置措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
根据我国矿产资源特点和综合利用现状,借鉴发达国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成功经验,对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矿产资源法规政策。
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中明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资源回收率的要求;增加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有序开发的条款,并对尾矿、煤矸石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所有权和开发权,以及对资源化、无害化、最小量化及开发利用作出明确界定。同时应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纳入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并进一步纳入国家循环经济发展计划;修订《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给予优惠政策。
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对于综合矿床,必须进行综合勘探、综合评价,没有进行综合勘探和综合评价的地质勘探报告不予审批;对企业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要进行严格审查,在开发立项时没有综合利用方案或开发利用方案无法实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严格控制高耗能、浪费资源和缺乏“三废”治理与尾矿综合利用的矿山建设立项;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矿山企业“三率”和“三废”的监督管理;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情况统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状况公报等制度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网络。对矿山环境保护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逐步解决矿山环境欠账问题,通过实施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矿山环境复垦保证金等制度,避免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
制定综合利用指标体系。
制定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石、围岩利用率和尾矿利用率,主要矿种的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的指标;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以及经济指标体系和评估验证体系;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评价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水平,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要求,评价、监督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情况。
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攻关
对呆滞矿和难处理矿利用、采选冶、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等技术进行先导性和示范性研究与开发;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科技攻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技术研发,组织技术推广;建议国家组织实施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营造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舆论氛围
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强化资源和环境忧患意识,普及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
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我国中、小型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程度比较差,大部分小型矿山企业和小矿山根本不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做到贫富兼采、综合利用。如:我国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只有 50%,而国外先进水平均在70%以上,差距达20个百分点。
尾矿、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和开发利用也是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内容,我国这方面的工作也有待加强。据调查,我国堆存煤矸石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为44%;堆存粉煤灰8亿吨以上,综合利用率为 53%;金属矿山堆存的尾矿已超过60亿吨,综合利用率仅有8.3%左右。
在非金属矿加工方面,无论是提纯、超细粉碎,还是改性加工,其技术和设备的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差甚远,普遍存在着初级产品出口、深加工制品进口的高进低出现象。
从总体上看,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主要原因是当前急缺适合我国资源特点的综合利用技术,复杂多元素共生矿、贫矿、难处理矿的大规模开发利用缺乏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经济的选冶加工技术;大型高效低耗选冶加工装备的研究落后,我国选冶过程的自动控制水平比国外先进水平大约落后15年;缺少对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的装备。这些问题都制约了矿产综合利用的效益,致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出的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产品品种和质量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与此同时,矿产资源开发排放的“三废”污染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破坏生态环境,甚至造成重金属、砷、氟等有害成分的积累,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许多矿山废石场、尾矿库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矿山危库、险库超过30%,在雨季极易引发尾矿坝、库塌陷和滑坡等地质灾害。
置措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
根据我国矿产资源特点和综合利用现状,借鉴发达国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成功经验,对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矿产资源法规政策。
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中明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资源回收率的要求;增加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有序开发的条款,并对尾矿、煤矸石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所有权和开发权,以及对资源化、无害化、最小量化及开发利用作出明确界定。同时应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纳入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并进一步纳入国家循环经济发展计划;修订《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给予优惠政策。
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对于综合矿床,必须进行综合勘探、综合评价,没有进行综合勘探和综合评价的地质勘探报告不予审批;对企业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要进行严格审查,在开发立项时没有综合利用方案或开发利用方案无法实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严格控制高耗能、浪费资源和缺乏“三废”治理与尾矿综合利用的矿山建设立项;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矿山企业“三率”和“三废”的监督管理;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情况统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状况公报等制度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网络。对矿山环境保护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逐步解决矿山环境欠账问题,通过实施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矿山环境复垦保证金等制度,避免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
制定综合利用指标体系。
制定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石、围岩利用率和尾矿利用率,主要矿种的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的指标;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以及经济指标体系和评估验证体系;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评价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水平,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要求,评价、监督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情况。
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攻关
对呆滞矿和难处理矿利用、采选冶、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等技术进行先导性和示范性研究与开发;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科技攻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技术研发,组织技术推广;建议国家组织实施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营造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舆论氛围
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强化资源和环境忧患意识,普及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