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来源: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粉体网5月15日讯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为了服务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矿业转型升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

  (一)是资源保障的重要途径。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快速推进,对资源的需求集中释放,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我省矿产资源禀赋条件较差,资源利用方式较粗放,节约与综合利用潜力巨大。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可以开源节流,释放和盘活一批资源储量,达到“小矿变大矿、一矿变多矿、呆矿变活矿”的效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二)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矿业开发形成的“三废”,压占土地,污染环境,产生了许多安全隐患。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实现矿业“三废”资源化利用,可以减少排放增量,逐步消纳历史存量,有利于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经济升级的内在要求。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底盘。国内外经济正向绿色经济深度转型调整,矿业也必须同步转型升级,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走绿色发展道路,切实提高产业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省委“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要求,实施省政府“两计划一工程”,也迫切要求矿业及后续加工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传统优势资源产业,培育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围绕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建设“五个湖北”的总要求,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做强做优资源型产业为目标,努力创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布局结构,大力推进矿产勘查、开采、利用各个环节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效益统筹、优扶劣汰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建立重要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监测考核体系;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三型”(资源节约型、安全环保型、矿地和谐型)矿山;力争主要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比现在提高3—5%,尾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位居全国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推行综合勘查评价,为综合利用奠定基础。坚持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原则,除有特别规定外,在勘查评价主要矿种的同时,应对勘查区内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分别计算资源储量,努力增加各种资源储备。

  (二)推进综合高效采选,提高矿山“三率”水平。坚持矿产资源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原则,在高效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应综合开采、综合分选达到综合利用工业指标要求的共伴生矿产资源,对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应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采矿权人要制订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式、开采顺序、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选矿设备应当科学、先进、合理、安全,矿山“三率”应达到国家和我省发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主要矿产勘查开采环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与要求详见附件1。

  (三)推进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不断拓展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领域,扩大利用规模。大力推进尾矿伴生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和高附加值利用。鼓励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生产建材、进行井下充填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循环利用。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方向详见附件2。

  (四)引导发展矿产深加工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的对接,以矿产采选业为发展底盘,延伸发展下游加工业,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矿产精深加工,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分类制定不同矿种资源配置条件,通过资源配置引导资源产业发展,推进矿业与相关行业、社会系统的循环链接。主要矿产加工利用与产业发展优先方向参见国务院发布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

  (五)合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资源产业发展与国土空间开发的对接,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主要在资源相对集中、开发利用条件好、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布局矿产开发,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装开发,深化矿山整合,着力构建若干铁、锰、钒、铜、金、磷、盐、石膏、水泥灰岩、饰面石材和建筑石料矿产采选基地。发挥资源优势,沿着“大企业—产业链—产业群(工业园)”的发展方向,有序推进资源型产业布局调整,引导产业链循环延伸发展,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的资源深加工产业基地,实现资源产业集群式发展。

  (六)实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促进资源代际均衡配置。依据相关规划,以磷、盐、铁、钒等我省优势或潜在优势矿产为重点,实行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国家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将部分大中型矿产地纳入资源战略储备,严格保护,适时接替,维持资源代际均衡配置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在规划和政策指导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设置矿业权,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重要矿产资源开发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减少矿山数量,限制开发供过于求、耗能大、污染重的矿产资源;执行分区管理制度,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限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矿产开发绩效综合评估制度,限制新建绩效差的矿产开发项目,禁止新建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制度,根据矿区储量规模核定矿山开采规模与服务年限,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

  (二)健全科学标准。推行矿床工业指标差别化管理,重点管住一般工业指标,鼓励经过风险评估后降低具体矿床工业指标,从严论证和限制调高具体矿床工业指标,严格用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并进行矿业权出让价款评估;加强矿山“三率”指标管理,执行部颁标准,分类制订、发布和实施我省矿山“三率”最低标准,核定主要矿山具体“三率”指标;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调查,建立我省矿产综合利用效率考核体系。

  (三)加强准入管理。进一步健全矿业市场准入制度,结合负面清单的制定,严格矿业准入管理。严格审查矿产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备案管理。未安排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评价的,不予审查备案勘查实施方案;未实施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评价的,不予评审备案储量报告;未达标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或未对暂不能利用的共伴生矿产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不予审查备案开发利用方案。

  (四)推广先进技术和模式。推动组建重要矿产开发领域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加强产学研结合,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开发低品位、难采选、共伴生矿和尾矿利用技术。认真执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建立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和专家库,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平台,及时遴选、评定、发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让有需求的矿山找到适用技术,让先进技术找到适用的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及“三型”矿山建设试点,树立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矿地和谐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标杆,引领其它矿山转变开发利用方式。

  (五)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储量动态监管,实行矿山储量年度动态常测和矿区储量定期核实制度,及时开展储量动态检测,全面掌握储量利用情况。严格矿业权年检,加强矿产督察和动态巡查,推进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常态化。强化矿山“三率”监测考核,根据储量利用与消耗情况核算矿山实际“三率”指标,向社会公告监测考核结果。以主要矿产储量消耗为核心指标,编制、发布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各级政府开展经济责任考核提供依据。

  (六)强化激励约束。细化落实相关政策,完善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制度、矿产资源利用绩效与奖惩挂钩制度,建立资源产地储备补偿机制,完善矿业市场退出机制,扶优汰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对于资源高效利用的矿山企业,依法优先配置矿产资源,优先保障矿业用地;对于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难采选矿和尾矿资源的,依法依规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对于通过综合利用获得的钨、稀土等矿产品,经审查备案后其生产销售可不受配额限制;对于矿产资源利用成效好的县(市),优先推荐参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对于实际“三率”不达标和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附件:1.主要矿产勘查开采环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及要求

    2.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方向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4月25日      

  附件1

  主要矿产勘查开采环节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及要求


  一、能源矿产

  煤矿及石煤:推动煤系矿产综合勘查。在勘查评价煤矿或石煤的同时,应对煤系地层中共生的高岭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硫铁矿以及钒、钼等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评价。

  推动煤矿绿色开采。根据资源赋存条件选择先进高效的开采技术,加快开展中薄煤层的机械开采,推广矸石充填、以矸换煤等即采即填技术工艺,鼓励采用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开采方式,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推进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煤系高岭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硫铁矿等共伴生矿综合利用,提高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石油天然气:推行常规与非常规油气并举、油卤(盐)兼探、油热兼探。

  实行油气开发并举。推广应用CO2驱油技术、多分支井采油技术。开展低丰度、低渗和超低渗油气,稠油的二次和三次开采,促进油气的高效开采。加强油田伴生气、酸性气体等回收利用。积极开展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综合开发利用,着力开辟能源资源新领域。

  地热:提高地热资源勘查精准程度,摸清地热能资源的地区分布和开发利用潜力。

  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利用。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的梯级利用,建立中深层地热能旅游与养殖、供暖与制冷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模式。鼓励开展油田废弃井地热能的利用。鼓励地热能与其它化石能源的联合开发利用,提高地热能开发利用效率和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比例。采用抽取地下水进行地热能利用的,原则上均应采用回灌技术,抽灌井分别安装水表并实现水量实时监测,维持采补平衡

  积极推广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推广应用热泵系统,优先发展再生水源热泵,积极发展土壤源、地表水源热泵,适度发展地下水源热泵,规模化开发利用浅层地温能。

  二、金属矿产

  提高金属矿产勘查精准程度。金属矿产勘查原则上应达到详查以上工作程度,且开采条件达到开采设计要求。

  加强金属矿产综合勘查。在勘查评价主要金属矿产的同时,应对其共伴生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着力提高金属矿产开采水平。开展大型露天矿、深部及复杂地下矿的高效、安全开采,推广充填法采矿、陡帮式开采、无底柱分段崩落采矿、露天与地下联合高效开采等新技术,发展溶浸采矿、深井采矿和无废采矿,提高金属矿产开采回采率。

  着力提高金属矿产选矿回收能力。推广应用细磨—细筛—磁选、粗粒抛尾、细筛—磁选—反浮选等工艺技术,鼓励研发微细粒磁铁矿全磁分选、磁铁矿细筛—再磨再选、贫磁铁矿预选、贫磁铁矿弱磁—反浮选、弱磁性铁矿高梯度磁选抛尾、粗粒结晶磁铁矿磁—浮联合等高效选矿技术,提高铁矿的精矿品位和回收率;推广应用高效浮选新药剂、分支串流浮选、异步混合浮选、电化学控制浮选以及闪速浮选工艺等新技术,提高有色金属矿分选效率;推广黄金堆浸技术,降低金矿工业品位和生产成本。

  加强对低品位、共伴生及难分选矿产的综合利用。推动高磷铁矿,低品位铁、锰、铜、铅、锌矿,有色金属氧化矿,黑色岩系银、钒、钼矿,金红石矿,以及钒钛磁铁矿等难采选矿产及其伴生硫、磷、硅灰石等矿产开发利用。加强稀贵金属矿产资源和复杂难处理贵金属共生矿综合开发利用。加大铌-稀土采选利用技术研发力度。

  三、非金属矿产

  推进各类非金属矿产综合勘查和绿色安全环保高效开发利用。其中:

  化工原料矿产:重点推动磷矿、盐矿综合勘查。在勘查评价磷矿的同时,应对共生的硫铁矿、含钾页岩以及伴生的氟、碘等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在勘查评价盐矿(卤水)的同时,应对盐卤盆地中石膏、芒硝以及钾、锂、铷、铯、溴、碘、硼等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评价。

  着力提高磷矿、盐矿开采与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充填开采技术,推进磷矿全层开采、贫富兼采。推广应用中低品位磷矿浮选、胶磷矿微差比重分选、磷矿伴生氟碘资源回收技术,推进中低品位磷矿及氟、碘、含钾页岩等矿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岩盐水溶压裂对井连通开采技术,鼓励研发多层开采技术及采盐溶腔形态测试技术,推动盐矿井组合理布局和多层开采。推动盐硝联产。鼓励研发和应用从卤水中提取锂等先进技术,推动卤水及卤水中钾、锂、铷、铯、溴、碘、硼等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

  建材及其他用途矿产:重点推进石灰岩、硅石、花岗岩等多用途矿产综合勘查。按照分级使用、优矿优用原则,分类分级勘查评价,按品级和用途分别划分块段并计算资源储量。

  推动建材及其他用途矿产分类开采、分级使用。按照优矿优用、分级使用、材尽其用原则,推进石灰岩、硅石、花岗岩等多用途矿产分类分级利用。其中,石灰岩应按照电石、冶金熔剂、水泥、石灰、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的次序分级利用;硅石应按照高纯石英砂、金属硅、耐火砖、玻璃、磨料、水泥配料、建筑石料的次序分级利用;花岗岩应优先用于饰面石材,最低用途为建筑石料。

  附件2

  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方向


  矿山废石、矸石:鼓励利用矿山废石、矸石对采空区进行填充,对沉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整治,推进煤矸石发电,利用废碎石、石粉生产人造石、砖,利用煤矸石制砖和生产水泥,利用矸石、灰渣等进行土地复垦。

  金属矿山尾矿:重点开展富铁、富铜、富金老尾矿低成本再选,铁尾矿伴生多金属、有色金属尾矿中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黄金尾矿硫化物深度分选及有价组分提取。鼓励利用尾矿砂生产建材、进行井下充填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等。

  化工原料矿山尾矿:积极开展磷石膏资源化利用,重点推动磷石膏制建材、分解制酸并联产水泥,加快化学法处理磷石膏制备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应用;推动利用硫酸生产废渣炼钢和生产水泥;推动化工原料矿山尾矿无害化处置。

  矿井水: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推动煤矿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以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推动磷矿酸性废水循环利用;推动金属矿山矿井水无害化处置;推动地热尾水回灌;推动采油、采卤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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